吼吼吼~~ wrote:我比較想了解為什麼抓超速還要提前告知這邊在抓超速就跟超速照相還要提前立一隻告示牌說前面有照相機下次去攻堅前要不要先用大聲公喊一下我們要攻堅了 很同意你的看法 但法規行駛速度 不違規狀況下 會整天都聽到後面一直有喇叭聲
psza wrote:雷達測速照相機,這愈來愈少見了,現在大多用雷射槍了。雷射槍放在三角架上,不用再手持瞄準,超速就直接拍起來,警察也可以在車內休息。 看情況,雷達的好處是不會被雷射防護罩影響所以很多鄉間小路或車流量少的快速道路,警察杯杯喜歡用雷達測速缺點就是沒辦法瞄準,所以只要同時拍到兩台以上就沒用了,而且還要人工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