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事後檢舉比較安全不好嗎? 警察大人表示 : 未錄到該車後續直行的畫面,未免爭議,不舉發為宜。現實就是這樣,還浪費了 10 分鐘剪片檢舉。反檢舉仔順便來烤洗 : 你看,你們檢舉人就是在亂檢舉,都不成案。
台灣一堆諸如張敦量、林秉樞這種不成熟的小朋友以為兇就能讓別人怕你其實兇有一相當程度是在掩飾自己某方面的懦弱不然就是得理不饒人的正義或檢舉魔人以為別人違規自己就能瞬變包青天或柯南其實是在出自己以前違規被抓的氣自己不能的別人也不能讓社會不公的氣出在這些小地方上
本來不想講,但實在忍不住.....右邊那台車那種開法,雖然很可惡很危險但如果有仔細看下圖及影片,就會發現目前這個路口按照目前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律,右車還真的沒有違規,拿去檢舉也開不出罰單有常在檢舉的就知道我在說什麼。這就是我們的法律詳細不想講太明,以免被右邊那台車及會那樣開車的有心人士看到另外,左車是違規的,檢舉就開的出罰單,這沒有問題另外,在別的類似路口,像右車那樣開,很多地方都屬違規可以收罰單的,請不要誤會任意模仿
daniel8904009 wrote:所以我違規吃你路線,你都不能吭一聲喔不然你就是正義魔人讓一下又不會怎樣,對不對(恕刪) 沒有不能你可以來吃我的路線但是你要冒車禍的風險影片也是兩方要發火在對方身上那兩方都要冒風險今天騎士好運贏了讓對方被罰9000元下次騎士遇到沒載老婆而是載朋友的(像百桂食品張敦量一類的)在汽車一方被罰任何刑罰之前騎士可能先進加護病房沒家人無牽無掛或是家庭沒溫暖的話是可以這樣啦~
E.S.mobile wrote:沒有不能你可以來吃我(恕刪) 換個方式想如果張敦量的是本次錄影騎士,發生糾紛就是下車一頓暴打那這時候你的建議要說給誰聽 ?違規行為跟暴力傾向的駕駛者,其實沒有正相關,這解釋沒問題吧況且張敦量當時發生事件也不是他違規,是大學生鬼切這時候討論會不會遇到失控的駕駛人,就一點意義也沒有。回到事件本身,開車的違規就算了還下車拿東西恐嚇那騎士若按耐不住情緒拿球棒出來把人打死,進加護病房的是開車的是不是就要把違規跟暴行分開看了 ?還是無論誰有暴力傾向,單純討論違規不是比較合理嗎
daniel8904009 wrote:換個方式想如果張敦量的是本次錄影騎士,發生糾紛就是下車一頓暴打那這時候你的建議要說給誰聽 ?違規行為跟暴力傾向的駕駛者,其實沒有正相關,這解釋沒問題吧況且張敦量當時發生事件也不是他違規,是大學生鬼切這時候討論會不會遇到失控的駕駛人,就一點意義也沒有。回到事件本身,開車的違規就算了還下車拿東西恐嚇那騎士若按耐不住情緒拿球棒出來把人打死,進加護病房的是開車的是不是就要把違規跟暴行分開看了 ?還是無論誰有暴力傾向,單純討論違規不是比較合理嗎 (那這時候你的建議要說給誰聽 ?)➔ 說給兩方聽你是看我最後兩句而給騎士抱委屈?(在汽車一方被罰任何刑罰之前騎士可能先進加護病房)老實說誰對誰錯,騎士進加護病房還是汽車駕駛進加護病房不是我重點~因為我沒立場,我想說的是很有可能會發生的事行車糾紛你說誰對誰錯?就算騎士與汽車方立場互換也是一樣。誰要有嘴巴暴力還是誰要有球棒暴力,就該想想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是對是錯對熱血的年輕人很重要我知道,但這種事(違規)弄到最後都變成比較嚴重的刑法,事發的原因(違規)都變其次看看樓主的影片標題我覺得這串 討論強制罪、公然侮辱與恐嚇甚至人身安全 比討論 違規 合適瑪莎拉蒂事件鬼切的該負違規最大責任不是嗎結果呢?全部焦點都變成刑事案件我沒有說違規行為跟暴力傾向有相關我想說不管誰違規,大聲之前最好想想值不值得。你的"吭一聲",對對方來說很可能是破口大罵對方妻小的行為(即使你認為完全不相干)這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對方因為你嚇到他家人或讓他在親朋好友前沒面子出手打你,是他錯沒錯,但是他「有沒有錯」不會讓他想對你出手的事實改變。也不要期待法律能在之後還什麼公道當然,你也可以還手,你很厲害可以一打十,但之後的人身與法律風險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