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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這個點?大重機騎士去移動路邊的三角攝影機

該重機騎士手插腰說: 吱吱吱吱(翻譯: 我是英雄)
南無水蜜桃 wrote:
why?地點 台一線(恕刪)


二輪猴子大爺做這種事需要理由嗎?
他們爽就好了啊
就跟路權自助餐吃到飽一樣啦
哪裡有看到警察,沒把攝影機當垃圾丟就不錯了
這則新聞昨晚我有看到,
該警察單位的主管出來說明,
說架設的同仁臨時接到其他任務,前往其它地方支援,
(所以設備都不用收就直接去支援?亦或是摸魚的另一種說法?)
然後,因還沒架設完成,未開始執行取締勤務,

所以該大重騎士這樣挪移設備,也不算妨害公務。
其實屏東的警察比較親民友善
很多真象我不好意思說
百慕里 wrote:
說架設的同仁臨時接到其他任務,前往其它地方支援,
(所以設備都不用收就直接去支援?亦或是摸魚的另一種說法?)


要是私人的設備, 他敢這樣放在大馬路旁, 然後離開?!

要去支援其他任務OK, 但也該把貴重儀器帶走或者收好吧?!

不然不見了是不是又全民買單?!1
小炫仔

被偷了肯定就竊盜罪送辦啊

2022-03-23 16:00
peace555 wrote:
要是我會整個帶走,送(恕刪)


上面有寫名字嗎?

沒人顧, 就撿起來送警察局啊, 有罪嗎?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上面有寫名子??當作遺失物處理都可以吧?
本大爺 wrote:
這根本無法知道是誰擺的吧

就算是警方擺的, 這三角錐擺放位置也完全不合格..
真出事時擺放者要負責的

對!
警察把器材在進入待轉區的動線上,真是腦殘。
不只影響機車進入待轉區。
機車進入繞過攝影機進入待轉區時還會擋到鏡頭.....
自己為正義使者,希望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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