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
當地居民:肇事駕駛以(恕刪)
期待惡性違規者只要抓到就必須重罰~
不要只限縮在交通罰則裡面~
也不是公共危險罪的輕判(沒人傷亡易科罰金了事)~
姑息的結果就是這樣~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是有無辜的人家庭破碎~
會飆車會酒駕會逼車者~你不給他當頭棒喝~直接打到他會怕為止~
不然他下次還是一樣啦~
惡性違規者的心態~
(希望政府要做點事~要不要保護無辜的人~還是等出事再說~)
(我相信你都很清楚~只是你不願正視而已~)
飆車又怎樣?不就超速而已~超速100公里好了~不就危險駕駛而已~
危險駕駛又怎樣?給你罰個3萬6好了~林北有錢人~反正也不多~
再給你吊扣牌照半年好了~吊照又怎樣?反正林北照開~
無照又怎樣?罰個2萬4而已~
被公共危險罪起訴又怎樣?反正大概也是易科罰金結案而已~
就算被判個幾年以下~1天也是幾年以下吧~
只要抓到這種惡性違規(太過誇張的酒駕~飆車~逼車~初犯也一樣)
直接就是公共危險罪起訴(而且必判刑~)
(沒事故也一樣~不要有人往生才算情節重大~只要抓到都是情節重大~)
因惡性違規的公共危險罪就是多少刑期以上~且不得易科罰金~
(不要搞那什麼騙人的加重幾年以下了~)
然後拿刀捅人~用刀捅人可能會捅死人吧~真的捅死人了~靠~殺人罪~
飆車酒駕~飆車酒駕可能會撞死人吧~真的撞死人了~爽~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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