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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 天母德東飆車王高速衝撞行人釀1死2重傷 目擊者:他是飆速慣犯

應該可以以公共危險罪,殺人罪送辦,並進行財產假扣押。

此外應引進鞭刑,針對此類案件給予一個月十鞭,不得折罰金的方式進行。

不過一般犯這類罰的人,大多都是有錢有勢力的人,引進鞭刑一定不會過就是了…









垃圾人渣地方毒瘤,應該把這廢物綁在車子後面拖著繞士林一圈死了也就算了
別騙人沒在天母開過車,那一帶除了忠誠路算大條外,哪裡可以飆車?而且忠誠路不是直的,不可能飆一大段。這渣滓連士東路都能飆,請把它關起來吧,這人腦袋有問題
南無水蜜桃 wrote:
當地居民:肇事駕駛以(恕刪)


期待惡性違規者只要抓到就必須重罰~
不要只限縮在交通罰則裡面~
也不是公共危險罪的輕判(沒人傷亡易科罰金了事)~

姑息的結果就是這樣~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是有無辜的人家庭破碎~
會飆車會酒駕會逼車者~你不給他當頭棒喝~直接打到他會怕為止~
不然他下次還是一樣啦~

惡性違規者的心態~
(希望政府要做點事~要不要保護無辜的人~還是等出事再說~)
(我相信你都很清楚~只是你不願正視而已~)
飆車又怎樣?不就超速而已~超速100公里好了~不就危險駕駛而已~
危險駕駛又怎樣?給你罰個3萬6好了~林北有錢人~反正也不多~
再給你吊扣牌照半年好了~吊照又怎樣?反正林北照開~
無照又怎樣?罰個2萬4而已~
被公共危險罪起訴又怎樣?反正大概也是易科罰金結案而已~
就算被判個幾年以下~1天也是幾年以下吧~

只要抓到這種惡性違規(太過誇張的酒駕~飆車~逼車~初犯也一樣)
直接就是公共危險罪起訴(而且必判刑~)
(沒事故也一樣~不要有人往生才算情節重大~只要抓到都是情節重大~)
因惡性違規的公共危險罪就是多少刑期以上~且不得易科罰金~
(不要搞那什麼騙人的加重幾年以下了~)

然後拿刀捅人~用刀捅人可能會捅死人吧~真的捅死人了~靠~殺人罪~
飆車酒駕~飆車酒駕可能會撞死人吧~真的撞死人了~爽~過失致死~
德東飆車王
怎麼是開老車?
典型的官僚殺人
第一當地居民早就建議在這路口設置紅綠燈結果被阿北市府否決了
第二這種人當地警察一定知道,平時不管放任的結果就是開車撞死人
第三法院20萬就交保,一條人命四條斷腿在法官眼裡就只值20萬,最好法官的子女也被飆仔通通撞斷腿
用油壓剪剪電線都還不確定的卻被收押禁見,難道法官只敢押不懂法律沒錢請律師的小老百姓嗎?
md2hd86

就官僚作風,一切按照數據來決定,所以才沒設置紅綠燈,如果當地民眾去找議員陳情,或許就有可能設置了,不過就算設置了紅綠燈,也只是減低肇事率,真的碰上這飆仔在路上,紅綠燈也不是行人的護身符......

2022-03-19 17:44
然後就會區間測速了

因為政府認定區間測速治百病
ChangAaron8986

日前經過台七乙,幾百輛機車在區間測速內飇車、壓彎,沿路路旁一堆人在按快門。區間測速正好為他們建立無測速的飇車區。

2022-03-19 23:32
wkh2006

所以要再加上立桿測速,效果才全面. 發現不足就要補強

2022-03-20 9:45
鐵牛CEO wrote:
市長還不出來道歉

要用這招要先看是那一個縣市
這個市長有個「窮人說」很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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