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無端被撞真的很倒楣,但是三個月休養,是很嚴重的傷,差異很大,這部份不是嘴巴說說的要有醫生開的並蓋章診斷證明上寫明需休養三個月,不然我也覺得你在唬。當年我騎機車被撞,全身擦挫傷的,超痛的想說滿嚴重的吧,醫生應該可以給我開個至少休養1-2個月結果最後給我開.....3天...
最近好幾樓這種的,賠償不滿意,精神賠償的,喊告的,是社會新聞還是哪個媒體教大家精神賠償想要就有的假象?未看先猜,後來的結果絕對會不如你意的~然後那種通常教人喊告的網友根本也不懂個青菜蘿蔔和經驗,看戲到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