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本來就是這樣,除非有特別的加險 ( 比方說美國有GAP INSURANCE),比方在你這案的時候,保險給48萬,但是如果你還欠銀行55萬呢! 有這種加險,就會將這個差別補上,但是你應該當初沒這樣保,那保險就會給他們給的價值,這樣也等於百分之八十已經被保險公司保護住了,剩下要到機會以你原文所述,大概機會不大
人平安最重要保丙式是車碰車理賠既然是對方全責由保險公司處理而對方是外勞又只有強制險建議由保險公司處理的理賠48萬來處理即使二手車價有60萬,那也是喊的非成交價即使打官司既費時又費心保險公司理賠48萬是合理的省事一點不要不甘心有保險公司處理外勞這一塊已經對得起妳所交的保費所以考量妳的精力 時間 少幾個白頭髮接受保險公司的48萬過個運賠一點再買一輛新車吧不要再花時間精力在這上面加油過運吧過來人的經驗談
olive615 wrote:想請各位大大協助~小...(恕刪) 只能告對方,來解決問題, 台灣法律就是保護加害人,不是被害人。對方是外勞又如何, 告下去他不還錢,就是別想回國, 除了不能回國外就只能當逃逸外勞, 且外勞他有駕照嗎? 如果沒有,他的雇主也應該要負擔相關費用才是。
樓主若您還是放不下,就去做第三方鑑定(不會很多錢的)!之後以刑法附帶民事賠償去逼迫對方,外勞沒駕照後面借給外勞汽車的人絕對也有連帶責任,一起拖下去!不用請律師!跟免費法扶律師告知你的狀況,就會告知你該用哪一條法條去提告對方!
ock101tw wrote:外勞開朋友車那不知外勞是否有無駕照沒有的話就可找外勞朋友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建議刑事提告看會不會逼外勞拿錢出來 正解不要聽到外勞就以為他們沒錢台灣人去國外工作對老外來說也是外勞先查外勞有無駕照無照就是車主連帶賠償有照的那幾乎不會窮一堆外勞騎改裝電自花錢不手軟這個還是四輪版外勞把對方當台灣人要求對方履行賠償義務不要太快放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