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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潰!方向燈沒打滿 遭連續檢舉「吞7張罰單」

foster_yen wrote:
為什麼在台灣違規的人(恕刪)

都開破許了
這小錢啦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變換車道或 前方轉彎須 預先打方向燈 ,告知和警示左(右)後方或前方車輛,
會比較安全, 出車禍時也有一個依據你有打向燈
jtj1 wrote:
https://www(恕刪)
原來這樣能檢舉呀,學起來
只有一個想法,受害車主開不夠快。

真的開很快,一下子距離就拉開,後車也不會覺得有甚麼被冒犯。

當然啦,很多開保時捷休旅車的車主也會有某種優勢心理,

覺得自己隨便開,大家都會讓,卻沒想過會被檢舉這件事,

接著玻璃心就碎了
一、這種情形有太多前例,行政訴訟後張數都會被減少,警務人員開單前如果用點心就不用浪費社會資源。

二、認為開名車就該繳得起的人真是病態、無能之心態,「法」對任何人都該平等。

三、換個角度思考,如果用路人能依慢速車靠右側車道行駛,就可減少很多變換車道情形,但最常看到的是原在右側車道與前車車距遠,卻仍切至左側車道反與前車車距近。

四、方向燈是為提醒其他用路人己車欲變換車道,但如今卻搞得變換車道後還要分心去數閃幾下?況且違規車如果變換車道頻繁,檢舉車是否須相同行駛方式才能跟拍?是否也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說風涼話、幸災樂禍者是否考量到這點,還是白痴的認為檢舉車是正義化身?
看來又是檢舉蟑螂的惡意報復性檢舉,濫用權力有些人還覺得是應該?這些人有沒有看看自己換車道時方向燈有沒有打好打滿?我敢肯定沒幾個人會這樣打,
假正義兩套標準就是這些人的最佳寫照。
這種違規仔就是喜歡balabala,罰起來就對了!
lexus_sky0066

假正義兩套標準就是這些人的最佳寫照。[笑到噴淚]

2022-03-03 13:37
提前打轉彎燈預示意圖才是轉彎燈的重點.
開始變換車道後車身動態就是最清楚識別.
打滿根本沒意義,反而容易造成誤會(誤以為還要轉).
愛違規還有目中無法的最愛說,

你會違規不能檢舉喔,

說一百次我還是天天檢舉不打方向燈,

笑死人的智商。

這種帳號就設黑名單。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jtj1 wrote:
崩潰!方向燈沒打滿 遭連續檢舉「吞7張罰單」



開放民眾檢舉的用意是甚麼??

正常人以為是--> 彌補警力不足,適度的檢舉以提醒違規人,不要再違規!

但是現在看到的是"被具有反社會人格的檢舉人濫用"..
鑽法律漏洞,惡意連續檢舉,讓違規者受到意料之外的逞罰..


這才是個問題!

檢舉違規,這個出發點並沒有錯!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iamwaiting0928

愛違規又上媒體討拍的才是反社會人格吧...

2022-03-03 15:52
ryan00014875

哈哈哈哈哈!哪個違規仔收到紅單不意外[笑到噴淚]

2022-03-0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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