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哪一條法規,說路口綠(恕刪) 1..在號誌燈下,車前方無狀況,過路口無需減速2..在這狀況下你要減速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3..前方有狀況時,你要減速,不然就應注意而未注意4..沒有號誌路口有相關減速規定
明天會更好der wrote:更機歪是讓你等三分鐘(恕刪) 石牌就是每天都這樣所以每天早上都塞爆 不信明早你開google地圖看路況沒一天是紅爆或紫爆的特別是某路口明明沒斑馬線路人就硬要走, 巷子等了84秒的紅綠燈結果就因為等行人過綠燈每次幾乎都只能過3.-4台車 後面整個塞爆 有時候又剛好有救護車要過 就得再等一次84秒重點是!!!! 警察站在路口看到行人亂穿越馬路完全也不管 就裝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