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樓主沒有保車體險,那就要自己和對方談了。說實在的假使對方有誠意賠,通常是金額多寡的問題,若你對修車廠有疑慮,雙方就談一個彼此可以接受的理賠金額,對方給錢,你自己找地方修。如果雙方談不成或對方不想賠,那當然報警留紀錄&透過警察去調賣場錄影並複製(要盡快,因為很多賣場是循環錄影,影像可能只保留10~30天),加上你拍一些車損的照片,然後到民事法院去寫狀紙提出「損害賠償」之訴。過一陣子法院就會通知雙方到庭外談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就逕送法庭作審理(剛開始法官也是要求雙方談金額和解)及判決,通常的判決會視合理的維修價格再因折舊而打些折扣的。事情到此不一定結束,因為即使判決下來,對方也不一定就會付你錢,遇到這情形,你還要走行政執行的步驟去查扣對方的銀行存款或薪資...很冗長且麻煩的。
所以如果對方願意付你可以接受的修車錢,就和解吧!否則為了幾千元,你也要耗費精神及時間的,反而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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