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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不管是撞人還是被撞,是否都要要求做「酒測」比較好?

cartoon.tw wrote:
今天元旦(應該說昨天(恕刪)


警察程序是...連騎自行車被撞的人也要做酒測

我在自行車活動當機巡,,在路上有車禍事故,
警察會去醫院或現場,,,..撞及被撞的人做酒測,自行車一樣~
cartoon.tw wrote:
今天元旦(應該說昨天(恕刪)


你這警察是怎樣
標準SOP就是兩造雙方都要酒測
wlcc7223 wrote:
只要有事故就一定會針...(恕刪)

請問,該立委兒子國道上被撞死,有新聞連結嗎 ? 我怎麼查不到....
好多警察啊,到底是不懂裝懂還是真的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15點第1項第2款:汽車、動力機械或行駛共用通行道路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駕駛人,有疑似酒後駕駛或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關類似之管制藥品情形,或當事人現場要求者,應即對各造駕駛人實施檢測。
Smangus wrote:
請問,該立委兒子國道...(恕刪)


朱高正兒朱仰丘遭輾斃 駕駛過失致死判刑8月

後續記沒錯就是那位倒楣的駕駛已使用保險出險賠了幾百萬
家屬依然獅子大開口再向倒楣駕駛討千萬賠償,導致和解破裂

M01看不到就是因當時的背景是民進黨臨時取消紅牌上國道試辦
板上一堆人反二輪大將在那說[重機騎士犁田被輾會害後車的駕駛倒楣被罰]
結果這事情一出來,那些反二輪大將都惦惦不說,就怕有人提此事


不過既然Google找回當時的新聞資料就得更正一下
出事的道路是環河快,並非國道,至於追討賠償金
我印象非常深刻當時新聞都寫3千萬這個天文數字
還說被輾的那個是蔡英文的乾兒子引發譁然(連總統府都被迫澄清沒那回事)
現在回查的新聞頁面都更新寫成3百萬.....
不知是記者看錯把300看成3000
還是家屬覺得討3000會掰,事後心虛改口說300......

但對於一個喝酒醉躺在路上被輾的人來說,我都嫌300萬罰太多
更別提輾到人的駕駛還被關8個月

總之這些關鍵字
民進黨、立委、兒子、酒醉、躺在路上、被輾
目前好像就僅此一例
查了一下維基,朱高正曾經參加過中國國民黨、民進黨、中華社會民主黨、新黨,1997年之後是無黨籍,1990 年被民進黨開除黨籍,你確定他是 " 某民進黨立委 "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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