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toon.tw wrote:今天元旦(應該說昨天(恕刪) 警察程序是...連騎自行車被撞的人也要做酒測我在自行車活動當機巡,,在路上有車禍事故,警察會去醫院或現場,,,..撞及被撞的人做酒測,自行車一樣~
好多警察啊,到底是不懂裝懂還是真的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15點第1項第2款:汽車、動力機械或行駛共用通行道路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駕駛人,有疑似酒後駕駛或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關類似之管制藥品情形,或當事人現場要求者,應即對各造駕駛人實施檢測。
Smangus wrote:請問,該立委兒子國道...(恕刪) 朱高正兒朱仰丘遭輾斃 駕駛過失致死判刑8月後續記沒錯就是那位倒楣的駕駛已使用保險出險賠了幾百萬家屬依然獅子大開口再向倒楣駕駛討千萬賠償,導致和解破裂M01看不到就是因當時的背景是民進黨臨時取消紅牌上國道試辦板上一堆人反二輪大將在那說[重機騎士犁田被輾會害後車的駕駛倒楣被罰]結果這事情一出來,那些反二輪大將都惦惦不說,就怕有人提此事不過既然Google找回當時的新聞資料就得更正一下出事的道路是環河快,並非國道,至於追討賠償金我印象非常深刻當時新聞都寫3千萬這個天文數字還說被輾的那個是蔡英文的乾兒子引發譁然(連總統府都被迫澄清沒那回事)現在回查的新聞頁面都更新寫成3百萬.....不知是記者看錯把300看成3000還是家屬覺得討3000會掰,事後心虛改口說300......但對於一個喝酒醉躺在路上被輾的人來說,我都嫌300萬罰太多更別提輾到人的駕駛還被關8個月總之這些關鍵字民進黨、立委、兒子、酒醉、躺在路上、被輾目前好像就僅此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