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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車停白線挨罰900元向監理站提申訴 失敗

我家這邊的警局不會開單
警局說
該車輛已緊鄰路邊
不是違規
這種還是要看各地的警局認定
行政裁量空間
我都予以尊重
但是 逆向停車 併排停車 紅線停車 還是會開單的
斗南人特別上來回覆
爽拉~就是欠檢舉
都住鄉下來車位還不會準備
不要開車好了拉~
整天在那邊鄉愿
我家後面還有一堆私人地停久了當自己的
地主要自用了結果在那裏找地主談
人家一句有意見就去告
全部都灰溜溜的滾回家XD
臭卒仔
壓力鍋 wrote:
第二張圖我看不懂啊!10cm是快慢車道分隔線,所以其右側是慢車道還是車子要行駛的地方,為什麼停這白線右側算不影響交通不開罰?

難得有您看不懂的,

記者在圖例裡,那台車子的身上,同時打了 O 跟 X,

然後代表的意思,要用警方的想法來解釋,就是 :

你停我不管你,但有影響到交通,我認為需要管,我就開單,

我認為沒影響到交通,我就不開單。

所以同時打了 O 跟 X。



而您的想法,是站在交通法規來解釋,

島民不會遵守的,即使是警察也一樣,

您沒看,

不舉的立委,都叫民眾不准管紅線了,

那更別提白線了,管它是 10 公分、15 公分,還是 30 公分,

只能祝不舉的立委,一輩子都不舉囉。

可以罰1200,只罰900,賺了300。
停紅線不能錄影保證沒事,

停白線卻一直被開單,

證明無恥執政者的腦袋有病,請用選票下架。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這要用尛尺來量啊!

停下來車道,連台車都過不去,要吃到對面的線。
這能停才有鬼,違規者還敢去申訴。
這不叫浪費政府人力資源,什麼才叫浪費。
狼0223 wrote:
雲林斗南鎮莒光街潘姓(恕刪)

跟民意代表不熟...
哈哈哈...
如果許多人這樣就...民怨啦~
然後就....

這女的應該去腦科與眼科檢查先

發她駕照的機關
要不要出來道歉一下

新聞都有不同版本
[白線停車挨罰狂申訴 監理站一張照打臉馬路三寶]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25/7FWAKTVOHBDLRFWECFHIWTGIDY/
但內容是:
但監理站受理後調閱違規照查看,潘女車雖然停放在白線並已緊靠最外側護欄,但車身逾半都在車道上,將導致其他路過車輛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順利通行,確實已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駁回其申訴,仍依同法處900元罰鍰。

所以並不是以本樓標題白線開罰的,上文有點明這樣停白線是合法,要不然全台有幾百萬輛都停超過白線的了。
Jack 你好棒 wrote:
難得有您看不懂的,記(恕刪)

左圖沒有慢車道直接佔用了混合車道妨礙汽機車通行所以要取締;右圖只佔用了慢車道不會妨礙汽車通行所以認為沒有影響交通不會取締。
說來就是警察不把機慢車的行車權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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