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酒駕刑責很輕,是一件一件重大車禍,人命消失才慢慢的加到現在的樣子,不過跟國外比起來還是很輕所以還是一再發生,我敢說,再加個打屁股就好了保證立刻降到現在的五分之一,問題是立委不敢修這個法,因為立委自已都在酒駕了
看了這麼多留言好像很多人不知道其實像是日本酒駕是連坐法再罰的銷售的店家,同車的人都會因此被處罰畢竟關跟罰款都是當事人但連身邊有參與到的人都罰絕對有辦法大幅降低酒駕機率台灣就我所知連坐只敢罰到乘客,但最多也才五千日本是車輛提供者/銷售業者罰金加坐牢如果都改成這樣看還有沒有人敢酒駕
其實現今的酒駕罰則也不是不痛不癢罰單一張好幾萬也不輕。。但這是一般人的有理智的想法。。喝個酒開車要被罰那麼多錢還是不要喝酒開車不然就搭小黃找代駕等。。但為什麼有人會酒駕。。因為不在乎啊。。看到酒就呆掉了。。像酒鬼。。明知道天天喝會死大家都很討厭為什麼還繼續喝。。就是因為不在乎啊。。罰錢可以不繳。。酒還可以繼續喝。。車子被沒收。。還是可以喝。。搞不好開別人的車繼續酒駕。。會酒駕的就是會酒駕。。沒在跟你客氣的。。因為根本就不在乎所以。。酒駕。。一率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法。。酒駕傷人。。以殺人未遂法辦。。酒駕致死。。以蓄意殺人法辦。。吸毒駕駛。。要更重。。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至於連坐法。。我看還是免了。。在7-11賣酒的工讀生。。他會知道這個人買酒他之後會酒駕嗎??還有跟老婆一起入睡的老公半夜還偷爬起來去喝酒之後還酒駕。。餐廳老闆會知道他的客人來這吃飯喝點小酒一時貪方便酒駕回家嗎??但有更多人的去7-11買酒之後乖乖的走回家喝。。更多的人跟老婆一起入睡就不會在起來喝酒了。。去餐廳也是只有少部份人會去酒駕吧。。連坐法應該是適用於我知道你等一下要做什麼的情況下去實施的。。那這樣就乾脆政府立法禁止賣酒就好了。。。
Benn1963 wrote:兩黨民意代表們聽到了嗎,解決這個議題人民絕對有感! 請問你在mobile01嘴砲有用嗎?哈囉,兩黨民意代表聽到了嗎?兩黨民意代表聽到了嗎?兩黨民意代表聽到了嗎?兩黨民意代表聽到了嗎?聽到請回答!哈囉~你在mobile01發上百上千篇也只會得到網友的沒用支持。請到以下委員的社交平台或去電提出訴求,否則你只是在衝自己聲量而已。你要參選民意代表嗎?坦白講,個人不看好拘役七天能降低再犯率,是再犯率不是首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