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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規左轉撞癱少東 判賠4029萬

台灣人民愛錢、怕死!罰錢是最有效率的教育!沒有養成好的駕駛習慣一定是錢罰的不夠多的關係
君不見20年前的駕駛人很少有人上車就繫安全帶的,同樣騎機車的騎士也很少有人會戴安全帽的,多抓幾次大家都乖乖戴安全帽、繫安全帶
交通亂都是因為警察業務太繁忙無力執行違規取締,會限縮民眾檢舉是因為預算掌握在地方民意代表手上⋯⋯
每年車禍死亡超過三千人,真的是很丟臉
生命的價值不應該用錢衡量 不管有錢人窮人台灣法律應該修正的地方
建議政府, 把強制險理賠額度拉高到4000萬以上
保障雙方家庭生活
曉得 wrote:
男子違規左轉撞癱少東(恕刪)

真的難怪有車禍發現沒死,然後故意輾到死的都市傳說.....
4000多萬..
保險都沒賠那麼多

建議以後大家都不要開 車上路
全部改為騎車

被撞殘可以領比保險還多

不過月薪三萬你是要他賠個屁阿
法律也不可能每個月從肇事者帳戶全扣
是要餓死肇事者嗎

99.9999%的比例是肇事者雙手一攤
爛命一條拿去,要錢不是不給,而是給不了
很多人的邏輯我也是無語

違規就是該被檢舉處罰 你管他有沒有用呢

一堆心裡想違規不用被罰 編出的話術 實在很可笑

沒用就不用罰你了嗎 你可以一直闖 政府一直罰呀

真的罰不怕就階梯式上升處罰程度 收五張闖紅燈進去蹲一個月

沒用就一直關 至少這些老油條上不了街 就沒肇事可能

你說有沒有用呢
判這個數字其實可能沒什麼意義,肇事者只要做好一輩子名下不能有任何汽車與不動產,不能出國旅遊,不能辦信用卡只能用現金,不能跟銀行借錢,只能做領現金的工作(反正本來就是木工領現金)的心理準備,還是可以安然度過餘生,而且可能一毛錢都不用拿出來,爛命一條大不了抓去關。
白天是student,晚上是American Club Security Guard
我比較好奇的是...萬一撞殘首富,不知要如何賠......
檢舉無法改善交通.應該廢除檢舉~這種思維跟
設監獄關犯人.無法改善治安 .應該廢除刑法與監獄
一樣的可笑邏輯
撞到後台硬的人吧

今天如果是立委,縣市長的親屬,判決也會跟這差不多

一般市井小民,可能還有人強逼你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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