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光老騎士 wrote:既然民眾的「妨礙公務」不起訴,表示警察當下的所有強制行為、手段都沒有法律依據,結果民告警也不起訴? 不起訴有很多原因,可能檢察官認為沒有罪責、可能認為行為跟結果沒有因果關係,或是微罪不舉,或是...可能...很多原因但是該當妨礙公務的行為是可能存在警察當下因應對方行為的措施就會是正當你這種一邊無罪一邊就要有罪的二分法,真的是....
違法還想硬凹態度還挺囂張這要是在牆國頂撞黨的執法機械的韭菜民早就被當場打死了根本連發文批判的機會都沒有就算有也被黨的網軍機械和諧砍文逼簽切結了雕該慶幸它們生在台灣違法後能濫告執法員警還能網路批判這樣幸福的國家打著燈籠都找不到不愧是東亞民主之首
我們這鄉下.五都合併..交通檢舉滿天飛交通執法往死裡追理由-升格為市!但說到城鄉差距和建設-你們這裡是鄉下...不用搞經濟建設所以-我們這裡即將邁入2022年沒火車.沒高鐵.沒飛機....恩...這規劃沒有經過的路段...同意!但---------卻連市區基本該有....卻沒有那就是----捷運!!!為什麼沒有?因為...你們這鄉下升格為市...但你們這裡是鄉下...所以沒捷運官字兩個口...自身利益-擺第一公投人民做頭家民意反對同性婚這些高官......我給你搞通過!!!
myth0102 wrote:美國警察同樣情況下會這麼客氣⋯⋯也是,背後有關係就沒有關係,台灣的人權法治看人說的 美國某些城市的警政的政策,你可以出張嘴像野狗向警察叫囂,那是你的民主合法權益,但是就是不能對警察動手動腳吐口水台灣警察,是連罵都罵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