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某些魔人惡意檢舉而修成這樣是本末倒置但也要思考為什麼政府要修?肯定一堆人去跟民代陳情才會去施壓政府要求修法這時如果有出現一群更大群的人去要求政府不得修法情況是不是就改變了??但事實上台灣人對於交通規則完全不在意每天路上一堆違規仔指示犯大犯小罷了
劣幣驅除良幣的最佳案例這完全是反人類進步的最佳反面教科書恭喜政府寫下新的里程碑舉個例子永和中正路下班時間整條違停雙黃燈買便當買飲料好方便公車進不去出不來 路上亂成一團然後兩三名警察躲在巷子裡抓機車違規轉彎現在檢舉又困難重重真的是違規違法天堂
其實重點在於是否影響交通及安全夜間(車很少的馬路)或是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政府考量國情,減少檢舉案件是正確的.況且,民眾還是可以檢舉請警察來開單或拖吊.(重點的違規,民眾也還是可以直接檢舉)減少不代表開放,這是完全不一樣的.違規就是違規,這是法治正義但;在台灣,誰沒有過需要臨時停車一下下的(前提是不影響交通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