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95 wrote:一堆人堅持左轉標線不(恕刪) 我希望能理性的討論 盡量不要製造對立,我只是提供意見給大家參考。 依法論法,台灣有交通號誌設置規則,如果政府沒有完全依據法律去設置交通標誌與號誌,人民當然有權利去申訴。交通處罰的目的並不是在指責人民犯了錯誤,維持大家行的公平與自由才是目的,在道路的內側車道,當地政法依據車流與用路安全會去考量道路畫設的需要與方式。不是左轉的車輛發現有直行車影響到自己就覺得對方被開罰單是如何如何....我們要替彼此考慮,是不是對當地路況不熟的人,有可能會因為道路標誌標線的不足而誤行。既然法律有規定道路的標誌和標線應該如何畫設,政府委託的民間施工單位未完全依據法律規定去劃設、那就不要一味的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指責對方。每個國家都有每個國家的交通法律,就我所知道、在中國,紅燈是可以右轉的,接近路口時,紅燈時車子必須依據路口前路面的箭頭指向停在正確的車道,如果地上畫的是左轉車道,直行車是不能佔用的。同時,如果您有機會到大陸 您可以觀察一下,大陸的路口前,只要是路面允許直行左轉分流的路口,在路口前50-100米、一定會有一個在道路上方的指示牌,讓駕駛人在進入入口前依據指示駛機自己要前進方向的車道。台灣的民情不同,各國的交通法律都是要讓大家能有有序的交通和行的便利,沒有哪一個國家的交通法律一定都是好的。重點是法律應該是由人民的習慣與需要而去制定。法律不是要讓大家去發洩對別人不當駕駛行為的憤怒的。我相信沒有人可以一輩子都能在不違反交通規則的前提下上路開車或騎車。現在台灣所有的駕照在取得之前都要做安全駕駛的課程,我們不能期待別人在路上開車或騎車的時候不犯錯,我們要做的是開車上路要懂得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讓自己平安出門平安回家。政府在標誌標線的劃設上有不足之處、既然法律有規定要如何劃設、那人民自然可以主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不需要在網路上去指責別人、違反交通規則並不代表這個人真的做了什麼,只是事情發生的當下,駕駛人的反應不當而已,不用特別發文章去指責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