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ru888 wrote:
最近剛接到一張民眾檢舉罰單
違規事實寫『在黃色網狀線內臨時停車』
幹我只是要右轉而已啊,前面堵車逼不得已剛好停在黃網線內。
這樣真的算『臨時停車』的範疇內?
黃網線不就是讓左右轉車輛能在紅燈的時候能順利左右轉用的嗎?
還是我理解上有問題?
認真回答樓主:
「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之規定:「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主要目的保持路口淨空,確保其它路口車輛進出。
不管直行車還是左右轉車輛,都需要保持淨空(前方阻塞、就不能停在路口的黃網線)。
實務上,通常收到檢舉的警察,會看:
1.如果你是跟隨著前車行進到一半,剛好塞住停在黃網線內,不會開單。
2.如果前方已經塞住了,你還從停止線出來繼續開到黃網線區域內停下,不管是直行或轉彎車輛,都會開單。
但有些黃網線,感覺就是應地方有力人士要求所畫的(例如社區停車場出口)。
然後配套又很怪,路口是雙黃線,然後畫了一小塊黃網線。
停車場出來的車輛,禁止跨越雙黃線左轉(淨空並沒有意義),就會讓右轉車,趁機先出來卡位(但其實也是有違規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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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破狼~丹 wrote:
認真回答樓主:「道路(恕刪)
什麼叫"跟隨著前車行進到一半,剛好塞住停在黃網線內"?
誰說路口可以跟車的,什麼叫路口淨空,就是在無法確定能順利通過的時候,一律不准進入路口,乖乖等前面空出一個車身位你才能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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