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保險公司 早就請你上法院等著被洗臉了機車耐用年限只有三年 比汽車還短光零件折舊就玩死你了改裝品有些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只賠行照上的配件改裝品沒壞要求換新本來就有爭議機車一台新車6 -7萬倒一下報價單來就要賠3-4萬誰會服氣?當然給法院判嚕
你可以上民視投稿但要上訴到民事庭根本不可能理賠金額連10萬都沒有民事庭多少百萬以上的案件還有 你知道告人要繳錢嗎?法店為何叫法店是因為告人是要收費的然後還要請律師不到10萬的理賠要請律師?......自己想想吧你拿這種案例去告多數會勸你開簡易庭簡易庭有法律諮詢委員作仲裁跟警察局調解相對來說有委員依據法律還有判例賠償金額去解說其實兩者性質相差不多就是調解反正調解就是讓雙方能各退一步達成共識當然你執意要告就告 口袋深要告什麼就告什麼
就算提告, 判肇事者全賠, 金額也是用原廠件價格賠償改裝是你家的事, 說不定再補開一條改裝要你回監理所驗車雖然肇逃不可取, 但對方願意用原廠價全賠+紅包, 我覺得夠了不然就以肇逃這點, 要求紅包再加一點精神賠償就是一台force倒車而已, 要人家賠到4萬, 想也知道沒人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