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和鼠標 wrote:我搜了下網路 都說不(恕刪) 看到照片上寫~復興路~馬上猜到是桃園~桃園復興路這一代停車要小心,寧可找個巷弄停也不要停在大馬路騎樓內~因為桃園有個文化: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其實桃園人很注重長不長眼的
就算騎樓停了機車,桃園市有規定仍然要保有最少1.3公尺淨寬的空間的行人通行,你有保留這空間嗎?1.3公尺淨寬已經是最低標準了,依照營建與無障礙相關法規,基本的最小寬度應該是1.5公尺淨寬,標準則是要有2.5公尺淨寬才合宜桃園市那些無腦、無知又愛亂管交通的里長們,不要再瞎扯什麼只要留有90公分寬的人行道就可以了!規定就是最少、最低要留130公分淨寬寬給行人走!其他的機車、汽車通通應退出騎樓,退到路外停車場去!騎樓留給店家做生意都好!
EVANTSENG888 wrote:這個可以檢舉拆除.(恕刪) https://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112/mobile01-480250cfaadbdf3e74efbfb9fd860431.png是可以拆除沒錯, 但那地方剛好在停車場出入口邊邊, 如果汽車開出停車場右轉剛好遇到機車要牽出來, 那就 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