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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速度區分

這樣規定很合理呀,

會一團亂應該是大家不遵守的關係吧
過路費加個一倍路上就少人了

很多都只是捨不得大腳,在那定速為了經濟油耗。
我覺得先能夠把國道速限提高10KM就已經心滿意足謝天謝地了....
什麼無限速車道,強力執法內線龜車想都不敢想,我只要好好注意測速照相跟躲路邊還是天橋上的警察就好
現在開車實在太累,要防範三寶,要注意速限,要提防檢舉,還要時時小心道路或是標線設計不良造成的陷阱,減速或是停個紅綠燈時還要注意後照鏡有沒有不長眼的要親上來,晚上一堆死不開燈的......

看開了,我只要求自己安全帶有繫,方向燈有打,大燈霧燈該開就開該關就關,遠離大車,不酒駕。做好一切能保護自己的動作,剩下的不強求了,交給老天吧
foster_yen

"我只要好好注意測速照相跟躲路邊還是天橋上的警察就好",這種心態真要不得! [囧]

2021-12-02 14:16
pelu71

F大,小弟只是對台灣交通狀況心死而已,沒必要那麼認真啦[^++^]

2021-12-03 10:24
chitway wrote:
這樣規定很合理呀,

會一團亂應該是大家不遵守的關係吧


的確就是亂開居多,例如路肩都規定速限60了,沒塞車很少開這麼慢的。我在外側開GPS 90+,都可以看到一堆車一台貼一台超過去,到匝道前又變回外線,就連禁止行駛路肩的電子號誌亮起來,還是常見剛從匝道上來的車,從路肩加速走捷徑當超車道使用。現在走國道外線,都要不時注意路肩是不是有車高速逼近,路肩寬度小,只要偏一點就GG。
如果是車多或塞車~ 你其實也開不了多快!

如果是道路順暢~ 管你開哪一道都應該在100上下~內道就應該在110上下~(以沒改車、沒改框的錶速為主,我可不支持有些人自以為是的說什麼快樂錶之類的鬼邏輯)

那這個規定有什麼問題嗎???

說真的~如果行車順暢的狀況下,你還開不到80(更不用說什麼60了~),拜託你開省道好不好~
這種事應該沒有答案吧
究竟是政策的錯誤
還是駕駛人的自我

不好的政策配上素質良好的駕駛人
有50%的良率
良好的政策配上素質很差的駕駛人
有30%的良率
不好的政策配上素質很差的駕駛人
等於現在台灣的交通狀況啊
哈哈
yl610702 wrote:
就不能直接立牌子嗎?
(恕刪)

立了啦 , 就是 (限6)最低速限60←→(限5)最高速限 80 90 100 或110km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我國還區分了不同車種, 不同速限 , 但是20噸以上大貨車仍然飆得和小汽車一樣快, 固定桿分不出來

我國三個車道的最低最高速限都一樣 , (限6)最低速限60←→(限5)最高速限 80 90 100 或110km
但是我國法規在高管規則8-1-3加了但書

整句8-1-3但書 , 援引其它的法律規定補充以藍字註明
但(但書:附加補充)小型車於不堵塞(有55m車距)行車之狀況下,(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得以(定之)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限5標誌)行駛於內側車道
但書:附加補充 依據 但..得文句 規則 , 限縮解釋
55m車距:依據高管規則6
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依據處罰條例4
最高速限限5標誌:依據設置規則85

所以變成, 內側車道有二種速限
有不堵塞行車之40m/45m/50/m/55m車距時 , 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更改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 改為 單一最高速限80/90/100/110 km/h


中線車道速限仍然是 最低60←→最高速限區間80/90/100/110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 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是這種車要換車道 , 去外側車道,所以中/內車道不會有80km以下的小車
但是中線車道之速限 :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 根本沒有改變

80km以下的小車 是違反使用中/內車道之使用權利區分(路權) , 不是違反速限這項遵守義務
不能權利和義務不分

高管規則8-1-1只說, 80km以下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中側車道(三車道路段)/內車道(二車道路段) 超越前車
根本沒有反過來說 80km以上就要離開外側車道 !
是超越前車才進入 中/內車道 ,暫時利用 之後 , 有安全車距, 還是要回到外側車道
110km同樣能行駛外側車道 , 外側車道之速限 :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 根本沒有改變

內側車道之速限 :
高管規則5: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高管規則8-1-3但書: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1)無40-55m車距, 最低60-最高速限80/90/100/110km區間
(2)有55m車距,單一最高速限80/90/100/110km

中線車道之速限 : 最低60-最高速限80/90/100/110km區間
外側車道之速限 : 最低60-最高速限80/90/100/110km區間
foster_yen

人家是說每個車道都分別立限速,你是在Hello! 囧

2021-12-02 14:18
herblee

速限標誌受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所規範。高管規則5: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我國速限標誌同時指示所有主線車道, 我國為法制國家,本來就沒有以速限區分車道,如何都分別立速限?

2021-12-02 14:56
huang635555 wrote:
這樣的速度區分合理嗎...(恕刪)
交通警語告訴大家「十次車禍九次快」,這一句話國人牢牢記住,所以高速公路公路上一堆龜車,不是沒有道理的。
kcw
kcw

別再用這句「十次車禍九次快」https://reurl.cc/kLKr7n

2021-12-02 14:28
herblee

車與車碰撞通常不是絕對車速多少公里, 而是「速差」(V2-V1)會肇禍, 龜車應該和龜車在一起,依法,應行駛外側車道

2021-12-02 15:20
一直認為宣傳內車道為超車道是錯誤的政策

因為會讓烏龜車認為只要比中線車快就好

應該宣傳內車道就是快車道

只要開進去內車道就是最高速行駛

現在只證明錯誤的宣導導致現在高速公路無緣無故塞車的頻率變高

常常碰到錶速120,碰到一個緩坡就可以掉到60,甚至還急停

然後過了緩坡又恢復120

真的不敢開快就不要開內車道阿
kcw
kcw

哈,個人的想法是不敢開快就不要上高速公路,高速與低速差50真的有點多

2021-12-02 14:35
ETC這麼好用不拿來防呆~~~

不會用感應判斷,如果系統判斷在未塞車的情況下,

兩段感應區間時間未達到最低標準,那過路費用2~3倍來計價或者更高~

相信那些龜車就知道要開快了~這應該比超速開罰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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