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幾下不是重點, 都是觀察後車狀況才決定要不要轉彎或變換車道. 後方沒車不用打也行, 後方有車接近, 打燈告知, 若依車速判斷對方距離尚安全, 就轉或換. 若後方太接近, 要觀察對方是否減速相讓. 若沒減速你硬切, 就算方向燈打滿也很危險.
開車幾十年,變換車道、轉彎打方向燈是基本行為,從來不會去注意閃幾下,也偶爾會有方向燈跳離重打狀況,但從不認為有何不妥,但近年行車紀錄器、手機流行,鼠輩橫行,也庸人自擾的出現方向燈閃爍次數的問題。打方向燈為提醒後車注意自己將變換車道,如已達提前提醒作用,過程中多閃一下或少閃一下會影響後車判斷嗎?朋友曾經在L型道路盡頭轉彎被後車檢舉未打方向燈,申訴警方回覆因為道路名稱不同故須打方向燈,不知這規則有多少人知曉。在路上行駛,碰上方向燈一路閃或打方向燈卻轉反向也不罕見,也常遇見本是龜車,但發現別人想超車時,就加速阻止他人超車,等你放棄他又開始龜,碰上這種人,你提早打方向嬁,他就一直和你玩。網上常有人提不知交通法規,駕照是拿XX換的。在我那年代筆試是背駕訓班提供的小冊子,我的小孩前幾年考照也是如此,只是小冊子變厚些。有多少駕駛對或交通警察對交通法規都嫻熟於胸呢?其實日常行車,考照時所看的手冊已足夠,就如同日常生活不須熟知民法、刑法。違規故然不對,但台灣有些道路設計卻很難讓人不違規。併排或紅線臨停是違規,但幾個街廓內都無設計合法臨停位置,有多少守法君子會讓乘客在幾十幾百公尺處下車再走到目的地?至少我不會!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兩線道劃上雙黃線,試問有多少守法君子會走到路口再遶到對門鄰居家或是碰上臨停不會跨過雙黃線往前開?至少我不會!對於自身守法不阿的檢舉達人,我雖心中不爽但衷心佩服。對於自身愛違規又喜好檢舉他人的變態跳樑小丑,只能說他的父母真是家教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