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ale1979 wrote:其實只要禁止酒駕跟肇逃易科罰金,通通關起來 跟所有違規一樣, 就是罰責太輕, 才會難改善尤其是會酒駕的這類人, 有錢的不怕罰,沒錢的雙手一攤賴皮, 高額罰款對他們根本沒什麼嚇阻作用真的應該修法, 就算沒肇事被抓到酒駕 , 也不能只有罰款必須服刑幾個月起跳, 才能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