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受傷,賠償不滿意你就直接先提告了,小心不要拖超過六個月。他跟你談折舊你就跟他談恢復原狀。懶得跟理賠員談的話就直接找肇事者,不要都被牽著鼻子走。上了法院本來就是他說他的,你說你的,最後讓法官來判。要是社會都有通則、共識的話那要民事法庭幹嘛。
我曾經有過類似的經驗,保險理賠基本上差不多就是這種態度跟方法而且更糟糕的是就一直給你拖,還找一堆理由,一下子說缺這個,沒收到那個(實際上該提供的都給了,保險理賠員就是裝傻拖時間,最後想讓我接受較低的金額)對方保險公司是新安這保險公司被我列入一輩子老死不相往來的公司
何謂折舊~?就是你舊的零件換成新的 中間的價差必須自己負擔 ,對方只賠舊零件的錢~假設你的輪胎能夠跑 5000公里,跑了4900公里後, 對方劃破你的輪胎換新的輪胎後, 對方只賠你舊輪胎的殘值你要付中間的更新費用合理吧~總不是這輪胎快壞了,被撞算賺到~
ccjjjcc wrote:後來我聯絡肇事車主向他陳述他那邊保險人員的意思,肇事者提議剩餘3萬從其他求償項目來貼,要我報高一點後來所有求償品項列出來,我和解金大約抓27萬,將收據一併交給肇事車主由他交給他們的保險人員隔天接到肇事車主的電話表示 : 他們保險人員那邊回絕我的和解金額聽肇事車主的意思應該是只願賠償15萬,所以此案確定是談不攏了,接下來就是要上調解委員會。 上調解委員會叫肇事車主再逼保險公司就好建議公司一起提告這保險公司真的也太爛了
之前車禍是對方完全神隱(對方全責)只讓保險(美亞)來跟我談18萬的修車費保險只願意付折舊後的12萬談不攏,最後上調解委員會,我直接將精神賠償,體傷,交通支出..等全部加上去求償35萬最後談出來的結果是保險賠26萬+車主付4000單據一定要備齊,無法工作就調出車禍前3個月的薪資證明來做依據求償醫療的部分就問肇事者是保哪一家強制險, 直接單據收齊送件就好
鎖骨斷了還不趕快提告對方全責耶只要你提出來的賠償有單據沒有獅子大開口那種開價(比如說精神賠償300萬這種)通常最後判賠金額不會太誇張包括你休養期間的薪水損失. 交通津貼. 都開出來讓法院判吧況且他最後肯定會被判刑還要支付政府一筆易科罰金骨折最少也會判2個月過失傷害少說他還要再多花六萬繳給政府你就跟對方說你看是要保險不足的部分你自己貼還是我們上法院最後你還要多繳一筆易科罰金除非他工作不要了寧可去蹲二個月服刑
simonyou wrote:對方保險公司是新安這保險公司被我列入一輩子老死不相往來的公司 這家很會做廣告,實際上又是另一回事,也是本人拒絕往來及反推銷的一家。肇事者全責,保險公司賠不到位,就是肇事者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