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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車男撞死人 檢建請從重量刑

敢做敢當好不好,撞死人了就說自己有病
如果判超過5年算是家屬賺到...
這個最多判三年。

法官會拆開來看,不會考量之前在台南飆車的事。要是拆開來的話,就要算肇責,別忘了「能注意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天條。所以野馬渣最後大概會以「過失傷害」、「甚有悔意」、「符合自首條件」、「有病」等理由,重判三年。

華國法官很樂意幫加害人找理由輕判脫罪。要不然今天就不會有屏東挖眼事件。
1.學北韓用犬決
2.讓這垃圾躺在地上讓家屬開車輾壓3次
3.五車分屍
不要和解就可以
但家屬恐難拿到賠償
而法院也會要求盡量和解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法官:我不接受妳的建議
放心啦,台灣交通撞死人都是輕判...
不然你以為台灣黑道為什麼都很少開槍殺人了...
哈Day wrote:
保護好自己曾幾何時變成這麼難到事⋯


又要檢討被害人了嗎?
817萬人在繼續執迷不悟,台灣終將淪陷。
d12123344

鬼島人也只敢拿被害人說嘴而已

2021-09-29 19:56
弄張精神病歷表就給過啊...

死刑判不下去, 甚麼公約就拿出來講...TMD...台灣都不被當國家是在跟人家遵守甚麼鬼公約...

鬼島!!犯罪者的天堂..
這野馬男估計沒什麼錢和解

所以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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