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虛線是可以超車,但是依照法規是對向沒有車輛才可以超車,這類檢舉跟未禮讓行人一樣,必須由第三者來檢舉,沒被禮讓的行人不能檢舉,同樣,沒有被禮讓的如發文者,檢舉對向違規超車不會過的。沒打方向燈比較有機會。
其實會車搶到對方車道,“致意一下”多少可以讓對向駕駛感受到一點尊重,我通常在確認自己比對方早到會車點時,車子過了後會輕按喇叭一聲,或在對方可看到我的距離(本人不用深色隔熱紙)舉起左手一下;常常遇到的是對方的點頭致意(前題是不要跟對方搶快;除非確認自己不會壓到對向車道,這樣即使撞到也是對向搶到我的車道;雖然也曾雙方未減速自認在自己車道上發生側邊後視鏡互擠,雙方也只能摸摸鼻子了)
junsport1983 wrote:今天樓主還是開車,對...(恕刪) 欸欸我每次看到這種機車例如二線道但是騎在中間我都會在足夠的安全距離下超他然後就比他還慢說也奇怪這時候這些機車突然就會很靠邊騎過去了本來還以為他龍頭鎖死壞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