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覆議國家機器不能成為民眾報復的工具!不是不能檢舉,而是要有制度!如檢舉人應完成N小時相關課程,並通過測驗取得認證檢舉人應至當地警察機關登記,使得檢舉,如北市登記僅可檢舉北市,以及防弊,檢舉人若半年內累積3次申訴成功,一年內不能檢舉,經查證有挾怨報復情事取消認證!
我是認為不是所有檢舉人都是魔人違規被檢舉當然是正常的但不能否定也有那種亂槍打鳥 ,報復社會的魔人呀希望提高檢舉人素質、剃除檢舉圈勞贖屎有什麼錯?對的事就默默執行一講到檢舉魔人就跳腳還是其實部份檢舉人內心也認同自己是魔人?不然看到有人在嘴檢舉魔人時,幹嘛對號入座?看到檢舉魔人四個字就耳朵癢啊?蛤?反正不違規很難?檢舉人就是誰都不能嘴,嘴別人都是應該笑死人的浸水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