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超速的人說,前面的人按照速限開始龜速
喜歡按照速限開的人說閃燈的人是超速,
超速人會說憑甚麼判斷我超速,反過來前面的人也會說憑甚麼判斷我龜速
所以
想想
內線車道超速是不是違法?
如果一輛車已經達到最高速限(不是自己加10公里那種),
另外一輛車如何在不超速的狀況下超車?
在本國法規上(不是你自己認為應該會不應該)
內線車道能不能用最高速限行駛?
超速的人可以說超速是我的權利
那麼合法行駛的人更可以說依法規行駛更是他的權力
你是在要求人家給你超過法律的方便?
還是在要求法規規定的內容?
如果你能夠要求別人給你超過法規上的方便
那麼人家為何不能要求你尊重他法規上的權利
如果你惠要求人家給你法規外的方便
那麼別人為何不能要求你給他法規外的方便??
賣速車會堵住別人
超速車不會對別人造成危險嗎?
所以只能說弄清楚法令的要求。
前面的人不讓,就自己繞過去吧。
54artist wrote:
牌照稅*10 車輛少個一半 什麼問題都解決了
這明顯不合理....
應該改成
5年以上車輛每一季要驗一次車 為了行車安全沒毛病
10年以上車輛一個月要驗一次車 為了其他用路人安全更沒毛病
15年以上車齡不得行駛國道 與快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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