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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規變成申訴警察

判決書被我分開放了,找不到;起訴書上寫「公然侮辱罪」「妨害自由罪」應分開論處。結果罰了九萬的樣子。因為對方是因公對我不敬,對方公司後來對該公司提供我的服務十年免費(什麼東東我不能講)。

公然侮辱:因為他問候我媽媽的私處,有錄音,罪證確鑿。
妨害自由:他叫我不要出門(你出來看看),(我害怕了,不敢出門)(這時候不管你怕不怕,不用跟他打,打了變成互毆,上法庭說不清),罪證確鑿。
社會上就是要多一點像樓主這樣的人~
樓主加油~~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樓主可以定期分享這些案例嗎?

來個線上教學....

ex:什麼狀況下有什麼條文可以用


「題外話」
今天就看到一台機車直接要逆向行駛

結果被另一台機車(一位媽媽,載二位不到十歲的小孩)直接撞上

警察來了,明顯吃案....來也沒酒測(聽說話的口氣也猜的出來喝不少)

警察被對方狗幹,也不敢出聲.......

這社會...


yanagawa1731 wrote:
警察被對方狗幹,也不敢出聲.......
叢林法則:你永遠不知道什麼地方會冒出一個有雄厚背景的傢伙出來

所以警察也不敢正當執行公權力,凡事都要講人情。可是警察不是公權力的代表嗎?講人情,那還需要執法嗎?之前台北市有個常開藝人跟名人罰單的交警,聽說後來的下場很慘,我倒是覺得他的作法沒啥可議之處,他嚴格執法的態度是對的!只是人情讓很多人有靠山。

我這件事的例子是,因為人情,警察反而對善良老百姓施加白色恐怖。

我跟 yanagawa1731 中的酒駕人,我們皆是刁民,不同種類的刁民。素質差的警察遇到這兩類人,都會束手無策。不過遇到素質好的警察,我會店店,另外那種刁民可能會倒楣。


yanagawa1731 wrote:
樓主可以定期分享這些案例嗎?
我不是律師;案例大多特殊,不好分享出來。
臺灣好的警察還是很多的啦!一直在檢討警察的今天,有時我們也要反過來想想,臺灣的民眾素質提高了嗎?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樓主真的是有正義感的人
現在有正義感又敢出面的人不多了~~

如果是其他人
應該就不會像板主對車行老闆就這樣就算了這樣簡單了




嗯~也對~每個地區都有落差~

向騎樓..本身就不能堆東西..能用清除路霸來治它

有的時候真的會被氣到..


昨晚還有看到有人為了吃東西..車子一開到店家..沒靠邊就直接停..

我就再看..後面的車..還要過雙黃才能過..



而且啊~有些警察..裝檢時..車都是給機.汽車行去整理的...
所以可能不太想打壞關係也有可能~
給我錢~(亮刀)
樓主單身嗎???? 全文看完,很欽佩樓主處處要提告的勇氣,以及一個人單挑警察局的行為。

對車行老闆的嗆聲,大部分向我這種有家累的人都會想多一些,在說樓主家住在車行的巷子口,能夠有這樣的勇氣向壞蛋宣戰,我真的很佩服
活在當下
julianlee wrote:
樓主單身嗎???? 全文看完,很欽佩樓主處處要提告的勇氣,以及一個人單挑警察局的行為。
對車行老闆的嗆聲,大部分向我這種有家累的人都會想多一些,在說樓主家住在車行的巷子口
單身呀!不然這麼大勇氣?!

公務員都怕鬧大,警察也一樣,這條準則你可以理解吧,掌握重點隨時往上發展,不然就訴諸媒體(報社,電台,部落格),真的有用!我怕車行,車行也怕我吧!所以我開文裡面寫的「人善會被欺」不是寫無聊的,我敢站出來就是我表現強勢,不怕他們搞,車行應該更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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