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chhaseHung wrote:
去年十二月九日傍晚,(恕刪)
六個月都過去了
不用理她啦
她真要告你民事
你一樣也可以告她啊
DachhaseHung wrote:
去年十二月九日傍晚,下班回家路上,西濱橋下和華江南街交叉路口,當時紅燈停車,我在內側車道,右側為一大貨車,對方騎摩托車在外側路肩。綠燈剛起步,我車子是直行,對方由路肩左切連續變換車道以致撞上我車子右側車門。
影片有點黑請調亮螢幕比較清楚,右邊那位戴粉紅色安全帽的小姐。
從影片右下角時間可以看出,從她出現到撞上我,不到兩秒,這是得要騎多快!
說實話被撞的時候我是一臉懵,我在內側車道啊!右邊還一台大貨車擋著啊!怎麼會有車從右邊來!?對方沒被大貨車輾過真是貨車起步不快。
然後我主動叫警察,她有小擦傷,警察問她要不要叫救護車,她說不用,做完筆錄,當下是說雙方各自處理修車,口頭和解,然後讓保險去處理,我去原廠修車修了兩萬五,也自認倒楣。在前幾天保險忽然說喬不攏,對方要提告過失傷害,要求我要賠她修車費、醫藥費和精神賠償三萬。
真是遇到@_$-?!....
她一直說那個路口可以左轉,她是要左轉說我速度太快撞到她,在line好好跟她講,也貼法條跟行車記錄器影片給她看,路權主權在我這邊,1.內側是快車道有禁行機車,這種路口機車是必須兩段式左轉的,2.雙白實線不能變換車道,3.而且轉彎車也要禮讓直行車和保持安全距離,4.綠燈剛起步也沒有超速問題。但怎麼講她都鬼打牆,一直說她哥之前開車撞到一個行人阿婆也是賠阿婆錢....問題那是你哥開車撞阿婆,行人速度慢才會有應注意未注意這天條,現在雙方都是機汽車,是妳騎車撞我啊!!!
說她修車錢要我賠,上班坐計程車也要我出,醫藥費也要我出,請她提出單據,修車明細、計程車收據、醫生證明、醫藥費收據沒有一樣拿得出來,到昨天還在說摩托車還沒修好,還有零件還沒裝上去,六個月了還有零件沒裝上去!?這車是全球限量版嗎?難道是想趁這機會把車大翻新?
不知道是誰給她的信心一直覺得自己上法院會贏,是覺得車禍就是逮到冤大頭是不是!?
=========6/11更新=========
刑法追訴期六個月,到6/8,對方很噁心的在6/7提告,中間完全沒有聯絡,警察和保險跟我說她要提告我真是傻眼,到底是誰撞誰阿!?後來在line聯絡上,還一副她受傷她最大,還說我沒有關心她,沒有公主命就不要有公主病!
附上對話圖
有些也很扯的內容就懶得貼了,例如她說我和保險員跟她要那些單據就是在為難她,就是我們沒有和解意願。不知道修車明細的“明細”是什麼意思。我還得教她偽造文書,計程車收據日期金額要符合看診日期和實際路程,醫生證明上至少要有日期傷勢程度回診次數等等。這些單據是干我屁事!這是你要跟強制險請的,是保險公司跟國家要的,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後來才知道為什麼她這麼自覺有底氣跟我求償,因為在現場警察口頭說肇責一人一半,各自負責就好,警察原本意思大概只是想搓湯圓,後來保險員在跟她談也是想說好心要讓她少賠一點,所以也是用肇責五成算,搞得讓她覺得自己很有理,警察跟保險員跟她講到後來也是不想講了,一直鬼打牆。跟她解釋過警察說的肇責五成是他口頭講的,也沒有初步研判表,也沒有車禍鑑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保險員用五成跟她算是出於好心,她怎樣都聽不進去,一直鬼打牆要上法院,還堅持不調解。
老娘就是懶得跑法院而且還疫情期間實在不想亂跑,才跟她好聲好氣講這麼久,她一直鬼打牆要上法院,老娘也不想講了,上法院就上,我特休壓了好幾年沒休,有的是時間,誰怕誰!我等著看她被法官跟檢查官洗臉!上法院法官也是會先要雙方去調解庭,最好她到時候調解庭也說到做到不來,直接被法官先罰3000。
煩死老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