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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哇!天堂區又來個不舉了

dan0918 wrote:
他往中間切還有打方向(恕刪)


你不相信,我也不意外

違規仔認為自己做不到,就沒人做得到

現在看到後應該轉向罵路隊長,龜車







個人覺得跨越對向車道太多了
不是吃一點點
是整台車都開在對向車道了
實在很危險

覺得檢舉不對的都要等撞上去再來彌補?
人死了怎麼補?
印象中好像看過一份類似的文,內容一模一樣,只是垃圾車改為公車。
解釋是:為閃避行車,不予裁罰。

有點印象
ryan00014875 wrote:
你不相信,我也不意外(恕刪)

我還真的沒看
我的生命不想要浪費在這種地方
你們這種人都有反社會人格
拿著雞毛當令箭
生命裡還有很多更值得做的事情
比檢舉一些雞毛蒜皮的違規更有價值

看清楚 我沒有說這個違規很小

動不動就叫人家違規仔
那你們這種人就是反骨仔
告密仔
dan0918 wrote:
我還真的沒看我的生命(恕刪)


怎麼!我就跟在後面,沒得嘴了只好人身攻擊囉!

..........................

所以說囉!違規仔做不到就認為沒人做得到,看到有人做到,面子掛不住
dan0918 wrote:
....我的生命不想要浪費在這種地方....(恕刪)


呵呵呵呵!

所以2-3分鐘你都不想浪費

想必國道塞車了你一定是走路肩囉?

平面假日出遊塞車想必你一定是逆向開囉?

還是你只是想嘴兩句
換一台行車紀錄器比較快吧(還是你前擋貼太黑了)
燈號的顏色都看不出來
影像也不太清楚
817萬人在繼續執迷不悟,台灣終將淪陷。
beaszero wrote:
換一台行車紀錄器比較(恕刪)


用手機翻拍筆電的錄影檔,所以會糢糊
ryan00014875 wrote:
哇哇哇!天堂區又來個不舉了


官是你們舉出來的,怎麼不舉了呢? 硬得很。
選舉制度,權力在人家手上,責任在你手上。
ryan00014875 wrote:
怎麼!我就跟在後面,(恕刪)

就算你們少數人做得到又如何?人的行為有常態!你們就不是常態!剛好政府開放了一個非常態的制度讓你們這群特殊人士找到漏洞催毛求疵針對其他同胞展開鬥爭製造對立!國家社會的不幸!

我舉個例子!身為行政院長也是紅線下車,市長也是違停,在多數正常人眼裡這就是常態!雖然違規但正常,多數人都能判斷!就算你心良善不是帶著報復和整人心態好了!
人有強迫症眼裡容不下任何瑕疵你不累嗎?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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