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o2ka wrote:我跟同事下班走在人行(恕刪) 首先,要矯正車禍人受傷就可以求償高額賠償金的觀念。除了可證明失能,才可以用勞動能力,來計算求償金額。否則怎麼賠都是以單據為準,坐車收據、就診收據、復健收據 ... 等等。不是自己打個 excel 列表,就可以求償,【營養品、補品、自己抓中藥 ... 等等,NO】。第二,如果不是對方主動賠償,就是要經訴訟。告起來,在由法官看單據後,計算賠償金額。
azo2ka wrote:我跟同事下班走在人行(恕刪) 同上面大部份所言,不告,依你所述,頂多從強制險拿到醫藥費,實支實付,你花多少錢,拿單據去申請強制險。也可提告過失傷害,提告前還要經過調解,調解不成上法院走刑事過失傷害,頂多拿到1~2000塊,除非他有保第三責任險,有保險公司出面一起談和解可能可以拿到多一點,但也頂多幾仟,但中間歷經的程序很多,花的時間和精神,不太值得。如果對方的態度真的很差,建議告下去,給他一個教訓,讓他知道開車不能亂開,不過,要有心理準備要花很多時間、精力去處理這些事情,要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