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最近也跟你行車模式幾乎一模一樣被後面重機撞上對方無受傷,我的車駕駛座後方保險桿被撞凹,警方研判表說對方未保持行車距離,我方無肇事因素,我回原廠估價未拆開保險桿估價大約2萬7千多元,我有全車包膜也請廠商估價後保桿5千元,我的車也才一年多的車而已.但是對方還要走調解委員會因該是要殺價,因為對方連強制險都沒有保所以當時原廠不敢拆下估價,所以最近這幾天會再回原廠重新把保桿拆下估價,現在就等調解委員會寄通知單來了.
Taiwan Nice wrote:如果真的無肇責,那不會有過失傷害、以刑逼民的問題。怕的就是有那一丟丟的肇責! 但是提告是對方的權利需要浪費時間去做筆錄運起好檢察官那裏就直接打退運氣不好還得走法院,一直到法官宣判無罪除非直接請律師,不然中間得浪費多少時間,刑事庭保險公司不會代理你處理hu4852 wrote:如100%無責,那就是無過失,就無所謂過失傷害這一條了,所以是盧不到的,只要無過失,對方死亡也不會被判刑的 對方受傷就已經註定了得浪費時間在檢署甚至是法院100%無責是由他們說了算所以自己的時間成本也要計算下去
leoliou wrote:但是提告是對方的權利需要浪費時間去做筆錄運起好檢察官那裏就直接打退運氣不好還得走法院,一直到法官宣判無罪除非直接請律師,不然中間得浪費多少時間,刑事庭保險公司不會代理你處理 請一天假而已, 檢察官那裡一次就夠了坦白說了對方不告樓主, 可能還可以要求樓主負點"道義責任"這種明知不可能告成功的還去告那就是撕破臉別說樓主可以不用甩那個道義責任甚至反過來要對方多賠償那開庭一天的損失都可以換樓主民事告下去, 怕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