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asha wrote:比例原則問題 危及性命的時候來要跟你談比例原則喔?!那下次圍捕的時候麻煩你來參加好嗎?你先站在最前線讓匪徒衝撞/開槍, 我們來評估一下,再按照 比例原則 讓警察選擇如何照比例制服匪徒, 如何?!
carasha wrote:我支援警察合法執法 , 但有些事情還是不能超過比例原則 . 沒超過比例原則壓,台灣一年開車拒檢的案件數和拒檢被警察開槍打死的案件數統計後的比例,其實比例很小的,沒超過比例原則啦~
認真來說...用槍得宜,正向文章很多,硬要找這種負面文章這媽的心態可議..1. 媽媽一定覺得你們幫忙除了一個後患。好可惜沒有1槍擊殺2個。2. 剛好這個後患花了不少錢,這下少說500~1000來敲國賠。3. 當初媽媽應該也不教育。造成社會雜亂人口還想當良民,禮義廉..。4. 比例原則,欠社會的比例太多,應該再補一槍,用槍...
carasha wrote:比例原則問題 .來回(恕刪) 你可以先看看影片,車子四周都圍著警察了,還開車硬衝,光是開車就有危險加成的效果,要警察如何執法。況且若是員警腳被壓傷後才開槍更有理由使用槍械。因為已經危及員警性命的情形下,使用槍械符合比例原則。還有,員警訓練朝非致命部位射擊????抱歉,執法實務上是如此,但是射擊訓練頭部、持槍的手才是滿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