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執法過當隨便射-準備國賠

carasha wrote:
比例原則問題


危及性命的時候來要跟你談比例原則喔?!

那下次圍捕的時候麻煩你來參加好嗎?

你先站在最前線讓匪徒衝撞/開槍, 我們來評估一下,

再按照 比例原則 讓警察選擇如何照比例制服匪徒, 如何?!
有本事就表演一下 ,對方來回衝撞時,精準的射擊輪胎。用鍵盤噴口水,誰不會。
毒販被射死
剛好而已
台灣治安單外以後可以考慮外包給美國警察好了,我想看到毒蟲被當街射殺應該是日常,而且台灣人多半崇拜美國,這也可以讓執法不當的問題少很多、聲音小很多
carasha wrote:
比例原則問題 .來回(恕刪)


被撞的是你 能持槍保護自己的也是你

然後我就不信你還會繼續講這些幹話
carasha wrote:
我支援警察合法執法 , 但有些事情還是不能超過比例原則 .

沒超過比例原則壓,
台灣一年開車拒檢的案件數和拒檢被警察開槍打死的案件數統計後的比例,
其實比例很小的,沒超過比例原則啦~
認真來說...用槍得宜,正向文章很多,硬要找這種負面文章
這媽的心態可議..
1. 媽媽一定覺得你們幫忙除了一個後患。好可惜沒有1槍擊殺2個。
2. 剛好這個後患花了不少錢,這下少說500~1000來敲國賠。
3. 當初媽媽應該也不教育。造成社會雜亂人口還想當良民,禮義廉..。
4. 比例原則,欠社會的比例太多,應該再補一槍,用槍...
carasha wrote:
比例原則問題 .來回(恕刪)

你可以先看看影片,車子四周都圍著警察了,還開車硬衝,光是開車就有危險加成的效果,要警察如何執法。況且若是員警腳被壓傷後才開槍更有理由使用槍械。因為已經危及員警性命的情形下,使用槍械符合比例原則。
還有,員警訓練朝非致命部位射擊????
抱歉,執法實務上是如此,但是射擊訓練頭部、持槍的手才是滿分10分。
如果你是警察,我支持你放棄你的尊嚴及人權

如果你不是,就別打高射砲了吧

carasha wrote:
比例原則問題 .

...(恕刪)
難道車子靜止不動乖乖讓你瞄,一個角度不一樣結果也不同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