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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下早上遇到的路怒症患者(不給插隊就逼車的駕駛)

t2600kimo wrote:
約1分鐘的地方,9180...(恕刪)


幫QQ
這種人就是以為你一定要讓他
連燈都不會打
支持樓主檢舉全部違規行為
在車多的時候,要提早切出來也不是很好切,說不定一路上有車跟他並行,他要切也很困難,只好選擇接近在硬切。
有時候上交流道,車多的時候要直接切出去太困難了,只能慢慢前進找機會,但就是會遇到不讓的,那到底誰對誰錯?
互相一下,交通會更順暢,世界會更美好
只能舉發未打方向燈四次,逼車很難構成。
看內文敘述,如果這台車有打方向燈,樓主應該會讓吧?

如果是我,我會讓他,再檢舉沒打方向燈,罰錢比較痛

加速上去卡他,被報復的機率很高,況且一不小心撞上了,後車也不可能是0肇責,得不償失。
檢舉他就好了(太不守規矩了),也不必為這種人生氣!而壞了一天的心情。
這件事原本只是他變換車道沒打燈,你讓一下再檢舉讓他噴 1200.-結案.
且車道縮減我會以拉鍊式的方式讓一台車,不過還好他沒擋死下車敲車,樓主就先檢舉他吧...
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到警員回覆舉發成功後心裡就快活了
車道匯流要用拉鍊式匯入, 扣除該車太晚進入主線車道及未正確使用方向燈外, 建議樓主複習一下道路駕駛的規範及增加防禦性駕駛的概念.

備註:違規的部分真不爽就去檢舉吧
檢舉拉,多次任意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及跨越雙白線,還不檢舉?這種白爛就是欠檢舉給他教訓吧!!!
未打方向燈 送他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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