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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被檢舉可以勸導一次,根本不可能這樣修法。原因太多了.....

其實這個立法大家都有機會用到,該檢舉的還是去檢舉,會違規的還是去違規,反正都是警察在處理,開勸導單也是警察在開,大家都有一次機會,這一點都不影響你檢舉的權利,或是違規被開勸導單或被罰的問題,所以民眾檢舉權利沒被限制,只是限制警方的裁處,限縮警方權利罷了,所以對目前大家行為根本沒甚麼影響,只是警察要多忙點,加一個業務,想大家都有得好處的機會
宙王 wrote:
我覺得頭腦不思考的人...(恕刪)


崩潰了嗎?

我會違規啊,但林北敢違規就不怕被罰

我也被檢舉幾次變換車道與轉彎沒打方向燈

就繳錢下次注意要打方向燈啊,我才不會去找人哭訴
hu4852 wrote:
其實這個立法大家都有(恕刪)


會開勸導單嗎?

MT-10 wrote:
崩潰了嗎?我會違規啊...(恕刪)

我幾年沒被檢舉了!沒被罰也要哭因為制度有問題就要哭,不哭不反抗很了不起嗎?
MT-10 wrote:
我怎麼覺得是違規魔人...(恕刪)

是啊!在台北不能違規停車絕對會崩潰!所以不鄉愿的人就會積極抗爭
宙王 wrote:
我幾年沒被檢舉了!沒(恕刪)



哈哈哈哈哈!

警方受不了檢舉達人

還是受不了違規仔 ?

違規仔連警察都敢打,還有啥不敢的

哈哈哈哈哈!

路過,借取暖一下。
今天在高雄市復興路北向左轉九如路後被兩位警察攔下開單,攔下我的老警察說那個路口禁止左轉,我在那個路口等紅綠燈時(一直持續打著左轉方向燈) 說他就在我旁邊了,我心想,為何他不好心一點,明明知道我在等紅路燈時打著左轉燈很久了,不勸導我一下,那個路口禁止左轉,(我的Google導航也指示我在這個路口左轉)我說那個路口沒有明顯的標示說禁止左轉,兩位警察不發一語(老的站遠遠的,年輕的默默開單),我當下心裡覺得很嘔。年輕警察開單同時,我一直看著那路口,不久之後,果然連續三台車左轉,我嚷嚷著,你看你看又有違規左轉的了,老警察嘴裡嚷嚷著說他沒辦法一下攔那麼多車,一邊跑過去吹哨子,要這幾台車停路邊,當然,兩台車給他跑了,攔下的那一台駕駛跟我一樣不知道為何那邊不能左轉,我想他應該沒有看到那裡有什麼明顯的標示吧。
只能說自己倒霉。
是說,因為路口標示不明顯而被開單可以上訴嗎?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違規的。

禁止左轉一定有圓形紅色外圈的告示牌,

不是故意違規還是違規,

只要違規事實存在,

不可能申訴成功的。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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