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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修法 占用電動車專用車位比照占用身障車位開罰

主要是一些公家停車場一定要先執行
像是市民大道停車場就有電動車位
但是不能辨識電動車進場
上一次開車進去電動車位都被一般車停滿
很尷尬的是旁邊一般車位只剩下一個
我相信那些車主也不是故意要停
你只要有車位就開放別人進場
他們不停也奇怪
aronyang wrote:
2. 電車專用車位(若非充電車位),不該等同弱勢族群專用車位。


非充電還設專用車位,意在鼓勵人民選用低污染交通工具(給予停車方便的誘因),不保障優先權,何必設立?
aronyang wrote:
你沒抓到他說的重點。
1. 充電車位(如同你類比的加油島),應該不充電時就不能停,包含電車,甚至應延申充飽了不走也視同佔用,一樣罰。
2. 電車專用車位(若非充電車位),不該等同弱勢族群專用車位。

你沒了解「實際」的狀況
現實生活中,沒有你說的 無充電設備的「電車專用車位」
目前所有的電車專用車位,都有充電設備

至於佔用這種佔著茅坑不拉屎的惡劣行為,
我也贊同你說的,充飽不走(一段時間內)就算佔用,重罰!
同意
不過有個問題,電油車要怎麼認定,電油車的車牌上沒寫電動車
所以特斯拉就很聰明

電動車充滿電
不離開超充站
佔車位費用就暴增數倍
navywillis wrote:
電動車位遭占 立委提(恕刪)


順便提案!
電動機車占用一般收費機車停車格!
要開罰單!
看是罰600,還是1200!
雙北都有電動停車格了!
油車停也要開罰,所以電動車比照辦理才公平!

因為開單員無法開出20停車費!
占用油車權益!
Get a little high~^^"
Ja100cky wrote:
同意不過有個問題,電(恕刪)


油電車當然算是油車格!
因為還是吃油阿!
不是扯環保最大嗎?

假惺惺的純電車政策!
Get a little high~^^"
台灣如敢比照國外, 沒掛牌停殘障位的, 一開單就美金近 $500
酒駕一律警察銬回去, 看守所睡一晚, 花數千美金保釋後等開庭再判的讓人覺得酒錢超貴...
就沒啥人敢喝酒開車..., 也減少一堆被枉死家庭悲劇..
或動不動隨便一張罰單幾百美金起跳, 還得出庭或上 traffic school 扣點數,保費漲到痛..

很多問題就解決了...

1200 真的只是讓人想笑了...
雖然我支持
但個人覺得這個法不會通過
哪怕趨勢或特定政府官員開電動車
但此立法是為了小事族群
而且此少數族群並非重要性(殘障或親子車位)
況且現況電動車停電動車位,一堆不充電的
甚至超時佔用車位的
亂象一堆
說到最後,並非法則問題
而是國民素養和道德問題
大部分人都這樣認為:反正不會怎樣,我就怎樣的邏輯
就算立法違規的人大有人在,這已經是不可逆的事情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已經沒位子了還因為你不是身障不能停?
已經沒位子了還因為你不是孕婦不能停?



當然不停啊,這已經不是法律問題了,這是個人教養跟恥度問題了。自己一時的方便,造成有需要的人絕對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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