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稍微認真作法:限速50公里時,自己的車錶速不超過59公里,不佔據車道。
3.認真的做法:GPS對照自己車的錶速,把落差時速記下,例如-限速50公里時,GPS達59公里,車輛錶速66公里,所以設定自己不被照相的錶速約為65公里,還有不佔據車道。
#占據車道我定義為:自己前面沒車,後面排了些車而且時間不短(至少能讓給他們過的前提)
如果為單向車道,看到後面車速的確快自己很多,找空間方向燈打下去,讓一下。
我習慣導航王、神盾雙開,移動的效率不錯又不怕罰單,每天用車24年了,只中2張超速罰單,1張是20年前新設的相機,另一張是2年前新車動力不熟不小心中黑箱。
對了!!會回覆這篇~因為我每天應該都有超速也每天遇到照相機。
但遇到小龜~我還是排在後面等,畢竟我不知道對方是否為老人。
四線道的平面道路,限速50,我開66,從限速70的地方,速限降成50,前後500公尺內都沒車,貢獻國庫1600
國道跟車太近,速限110我在中線,被拍的時候92公里,內外線都有車,警察三連拍,第一張我前方有台遊覽車,第二張我跟遊覽車太近,第三張又拉開距離,我習慣不好,喜歡鬆油門用引擎剎車,真的太近才帶煞車。這張貢獻了3000,遊覽車大概只有80吧!現在都乖乖的保持車距,不敢用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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