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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逼車、無照駕駛、臨時併排、國道逆向行駛等違規,交通部將修法加重處罰。

並排停車首惡 !!!

從說要加強取締到現在,只有越停越多
anne0904 wrote:
法修得再重,警察不認(恕刪)


修法的立委怕害到自己以及同類

執法的警察怕抓到長官以及同類

就這樣惡性循環
philus wrote:
新 崧 貨 運 公司!!

這種逼車的變態駕駛,打電話到公司去,通知經理,
台灣的貨車司機,素質是出了名的
小炫仔 wrote:
無照要比照酒駕以公共...(恕刪)

還有事故時 若有一方無照
無照駕駛 對於事故 肇事歸屬判定應該無條件全責

不公平嗎
有駕照再上路啊~~
這裡最大的違規,就是: [ 無照駕駛 ]。
也就是,你根本不具備車輛騎乘或駕駛資格,卻使用這些交通設備在公用道路行駛!

害己!沒意見。個人選擇問題。
害人!你憑什麼?因為你個人便宜行事,導致產生公共安全問題,甚致人傷、死!

這樣才24000元!
難怪酒駕,都罰不怕!

正確應以:公訴罪之公共危險罪刑,法辦。不得易科罰金。
多比較 wrote:
這裡最大的違規,就是(恕刪)

無照駕駛形同預謀殺人
不具備駕駛資格卻駕駛高動力車輛,等同在路上揮舞菜刀
不能等砍到人才處罰吧!
philus wrote:
去看看現在各級學校門口上放學的狀況,你希望學校教交通規則?

小朋友上下學這個真的難搞
大家都開車去接,要是沒規劃一個區域專門給家長停
市區學校你可能要停好幾公里遠
更別說台灣很多路根本沒行人空間,就是人車爭道
日本小朋友都是走路上下學,因為他們有安全的行人空間

機車?等等又一堆魔人說拿小朋友當安全氣囊
在不得罪大部分人的情況,就只有用勸導這選擇

當然我也遇過很誇張的,右左各一台並排違停
一台大巴士過不去,喇叭狂按到其中一台車走為止
我也覺得政府其實也沒很想處理這種事
除非有大事件發生,造成重大傷亡
違停與併停罰鍰金額還是低到離譜,一樣還是不痛不癢!

一般用路最常遇到的活動路障都是違停!遇上惡意違規是偶然,違停狗擋道是”日常”,單單統計由民眾檢舉的案件數字,違停就佔檢舉總量的五成左右,所以實在想不通為什麼不更大幅提高罰金來重罰遏止!
理論與實際...實際才是實際
M87Powehi wrote:
還有事故時 若有一方無照
無照駕駛 對於事故 肇事歸屬判定應該無條件全責

+999
蛤,竟然沒有路口減速的加重處罰,讓大家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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