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搞不好交通部認為檢舉(恕刪) 我也知道的~所以~才說萬惡之首是違停~其次~就是不打方向燈者~(喜好在山路壓彎者~就不提了~反正再繼續沒關係~區間只會愈來愈多~)(喜好在西濱競速者~反正大卡車都在那邊等你~繼續沒關係~頻率高愈可以愈早被收掉~)騎車開車~出去繞一圈~可以看到~有幾個闖紅燈的?[當然闖紅燈也是惡性違規~]有幾個受害者~每天在被人逼車的?...違停的話~那就多了~[這是最大宗的垃圾人根源~]隨便市區繞個半小時就好~抓個100個垃圾~大概沒什麼問題~鄉愿看似為民喉舌者~到處牽拖檢舉會侵害啥狗屁者~避重就輕而已~所求為何?司馬昭之心~大家都知道~(像是什麼~區間會監控?會違憲?亦是同屬司馬昭之心~)交通部算政府機關~有人提~不裝裝樣子也不行~希望聽聽就好~隨便打發即可~可以不予理會~真要表列可檢舉項目~違停/不打方向燈/闖紅燈/逆向超車~這四項首要吧~(舉證容易且明確~)(沒有這4項的垃圾人存在~交通馬上就會有很明顯的不同~)至於~那種幾分鐘才可以再檢舉~不是重點啦~
民眾檢舉我不反對,但就是有些憤世嫉俗,價值觀偏差,反社會人格的人,這些人通常都是悖離社會的一群,常躲在陰暗角落,暗中做一些只讓自己爽的事....剛好,檢舉交通違規,讓這些人格特質的人逮到千古難逢的機會....這些人,還專門買了有gps定位跟時間顯示的攝影設備,偷偷摸摸穿梭在大街小巷到處拍,只要見到一點違規,毫不留情就是檢舉,見獵心喜的變態心理,如同森林裡的老虎一樣,巴不得把你吃掉,啃到骨頭都不剩....原本開放民眾檢舉違規是美意,但如今的當下,已演變成全民公敵,只要騎車,開車出門,全都變成這些心態怪異的"檢舉魔人"眼中最肥美的獵物...病態之極!健康的檢舉我贊成,因為我也檢舉過他人的違規,但我會視情況,除非影響到交通重大違規,影響他人生命財產,或造成道路出入受阻 ...等,我也才會檢舉,而我更不會吃飽沒事,一天到晚,三不五時,就拿著監控攝影器材,到處尋獵.... 目前的檢舉魔人,果真就是如此!我贊成趕緊修法,限縮檢舉條件,愈快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