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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次車禍9次【不是】因為速度快……

法官表示:主因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aderek wrote:
明明10次車禍9次就【不是】因為速度快……!
不覺得這些政客真的吃人夠夠嗎?


垃圾言論...... 整天拿著A1圓餅圖在洗腦人支持廢除測速與速限

A1是分析交通事故這塊社會安全,就像警政署調查青少年犯罪圓餅圖,青少年最常觸犯哪些法律一樣。
如果都依照樓主這種鬼邏輯,根本就不需要法律來規範人民。

速限是為了降低車輛失控機率,它不是在限制人民,而是在保護人民。賽車手最知道限速的用意,你們技術很厲害嗎?煞車系統與F1賽車一樣厲害嗎?

那些法律都是在保護人民生命健康,卻要被妖魔化成限制...... 愛開快,投胎得快。時機未到而已。
速限這種東西, 是看國家的, 德國有無限速高速公路, 所以120以上在台灣超速在德國則否。
也就是車子爛開一百就在飄, 所以速限由90成長到110就停了, 台灣至少要把速限改120可以開129那就好很多。

在台灣, 十次車禍有9次都是因為性能差勁的車子造成, 剎不住(100-0剎停, 歐系車38公尺左右, 日系車42公尺以上), 方向盤猛打一下就失控, 也是日系車的日常.....種種加起來, 日系車廠不想改善, 政府只好十次車禍九次快

改善之道要開始要求0-100KM 及100-0KM的性能, 先把一堆日系車淘汰掉, 再來要加考空間判位及速差辨識, 把三寶淘汰掉, 交通才能改善。
那個圓餅圖甚麼也看不出來吧

超速闖紅燈是要歸在超速, 還是違反號誌?
超速未禮讓是要歸在超速, 還是未禮讓?

再說了 做筆錄的時候 誰會承認自己超速?
十次車禍 九次三寶手機滑太快
splite wrote:
快,不止是超速,還有的是搶快


搶快跟超速是兩碼事
會超速未必會搶快
會搶快也未必會超速
根據OECD組織國際交通論壇的資料顯示
德國的車禍造成受傷的有13.6%肇事主因是違反速限
德國的車禍造成死亡的有31.6%肇事主因是違反速限
違反速限經常伴隨其他高風險操駕行為,如酒駕。
The behaviour of road users is an important determinant of a country’s road safety
performance. Inappropriate speed was a factor in about 13.6% of injury crashes and
31.6% of fatal crashes in Germany in 2019. Speed is often cited as a factor in combination
with other high-risk behaviour, such as drink driving.
看你每次的發文都在講速限,你這麼厲害交通部應該請你去當顧問了,不然到學術界也可以發揮你的長才,各大學土木系或運管(交管)系都應該聘你當講師了,或是說業界的工程顧問公司都要開高額待遇請你來,真那麼厲害的話拜託你把你的觀點或想法寫成一篇學術研究拿去投稿期刊,我相信期刊上的文章絕對比你在這論壇所發的文還要有公信力而不是隨便唬爛的,不要每次都只會拿張圖表然後套你自身感覺的想法發在論壇上,對於你這種「10次車禍9次【不是】因為速度快」的看法也是頗奇葩的,這種文章多半都看看就好了
我承認樓主的論述跟蠻多樓的回覆論述都是正確的,但是呢,我還是贊成限速,因為:限速可以防止『三寶』跟『不自量力』的人開快,因為這兩種人開快而肇事的機率更高!
所以『真正』能力強的人(不是你自認為強就是強的),認命吧!這世界就是這樣,聰明人被笨人所拖累,能力強的被能力弱的拖累,守法的被不守法的人拖累,誠實的人被奸詐的人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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