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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攻級酒駕」撞女騎士全身骨折亡 確定要關12年半

eeone2019 wrote:
不過是喝一點小酒,
沒注意闖了紅燈,
一不小心擦撞到機車騎士,
剛好對方一不小心死掉,
被法官判12年半,
會不會太那個???
引言


判的太輕了啦......畢竟被撞死的不是啥達官顯貴
也不是啥皇親國戚.......法官會說,都是依法判決量刑......
曉得 wrote:
被法官判12年半,
會不會太那個???

老爸要是柯總召,這12年就免了
判太輕了,建議判死刑
曉得 wrote:...會不會太那個....
假如被撞飛的那個是你,就不會在這邊發廢文喳呼,也不會再有機會喳呼了;
曉得 wrote: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郭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

高院二審逆轉認為,郭俊邑一開始就知道喝酒,雖然先撞到了一名女騎士,這部分還不構成殺人;但車禍後郭沒停下來察看,反而高速前進、逃逸,這時的行為已轉為不確定殺人故意,撤銷改判郭不能安全駕駛,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肇事逃逸判1年2月;殺人罪處12年徒刑。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高院、最高法院,這回難得不恐龍了

曉得 wrote:
「恐攻級酒駕」撞女騎(恕刪)


法官認證!

台灣殺人撞死人沒什麼罪的

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 °.﹒‧°∴°☆‧°∴°﹒☆ ☆°.﹒‧°∴°☆°
提問:我討厭一個人 、恨他恨到恨不得殺死他
我如果拿刀, 把他砍死 、我要關幾年?

我如果看到他在前面 ,馬上狂灌兩罐伏特加、
然後開車把他撞死撞的血肉模糊....

講錯了, 應該說酒駕、 不慎擦撞致死(並且深感悔意
這樣判幾年
曉得 wrote:
「恐攻級酒駕」撞女騎(恕刪)

這種人就是惡意謀殺,結果只判十二年,這不是恐龍法官什麼才是恐龍法官阿。
賠償約1200
年薪粗略估100萬,關12.5年,約1250
合計2250萬

方案
1.叫小黃,計程車估計1000元,可以坐22500次 可以喝醉 22500次
2.住旅館,1晚2千,可以睡11250夜
3.請司機, 1個月3萬 可以請750個月等於62.5年
如果酒醉要開車
先知道這個案例 有多好

還有最重要的(無法量化 )
失去自由12.5年(肯定不是美好的經驗)
判太輕
不管怎樣都沒辦法彌補被害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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