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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行駛中的車輛不得檢舉,否則一起開罰行車使用手機等等電子設備
0943902737 wrote:
讚啦我以前還要花錢租...(恕刪)
話是你自己說的,問題有人信嗎?你乾脆說沒踩死過螞蟻吧!
支持廢除交通規則,回歸未開發國家型態,適合難波彎彎彎水準
我不懂 這修法只是針對重大違規優先處裡
為什麼看完好像大家都認為不在這些違規事項裡
的其他違規好像都不會開罰樣子????
argemiya wrote:
話是你自己說的,問題(恕刪)

你信不信關我啥事?
可沒要你認證

支持廢除交通法規+1
讓台灣交通進入新的里程碑
路邊停車的檢舉真的不能留給檢舉魔人。這些魔人其實都是自私鬼。只想利用檢舉把自己家門口或巷弄淨空而已。
完全不管真的找不到車位,以及人家開門要做生意的痛苦。
6. 未依規定行駛路肩;
7. 違規超車。
10. 未保持安全距離;
11. 跨越禁止變換車道或槽化線;
12. 超速或低於速限;

這幾項,還是有大爭議。

6- 目前台灣道路狹小,車輛眾多,尤其機車。
而路肩的定義,在15公分白線的右側,那不就機車一定行駛於車道中間, 不是 "道路" 右側。
(而且 同一條路 10公分 - 15 公分的白線,變來變去,人眼難得判斷到底怎樣15公分以上的白線)
就算行車中,固定於車道中央,在紅綠燈時, 聚集在車道右側, 那檢舉魔人一照相檢舉, 全部中彈。

7- 也是, 機車乃慢車,習慣乖乖行駛於道路右側,只要行車記錄器全程開啟,慢慢開汽車, 右側機車全部被報復性,復仇心的檢舉魔人中彈。

10 - 12 :測速的科學儀器, 民間能擁有嗎 ? 此項乃是廢話
king0226 wrote:
我不懂 這修法只是(恕刪)

因為檢舉魔人崩潰了!他們無腦以為我們是所有違規都不贊成受罰
0943902737 wrote:
你信不信關我啥事?可(恕刪)

你可以連署支持廢除法規啊!可能很多檢舉魔人會支持你
檢舉量增多代表罰單收入增加,不會用這些罰單收入增加單位人力嗎?
這些官員腦子都裝了些什麼東西?
罰單增加四倍,你不會補四倍人力啊????
都幫你整理好資料各種角度拍好還線上寄送到警政信箱了,這麼爽的缺還不撈。
一定要民眾打電話在到現場開單? 有這麼浪費警力?

沒關係拉,反正大家違規起來,反正只要不是自己家人因為閃違停車被後方公車輾死都沒關係。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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