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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鴨」撞翻「森林人」 台中孔廟旁驚魂車禍傷2人

看森林人的行車方向是要進去孔廟側門
車不能這樣開
孔廟算路外,那裏是丁字路口
錦中街出來只能左轉或右轉來匯入雙十路
要遵守雙十路的車行方向
不能這樣直接跨越2車道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進孔廟要從雙十路轉進
依路權森林人為肇責主因。
要注意,初判規則,"未禮讓直行車"有這條,還有罰則。
"未注意車前狀況",是同車道的車前狀況,而且沒有罰則。
森林人是從側邊突然跑出來,非小鴨的車道前方。
如果小鴨堅持,我都直直開注意前方,那台車突然從左邊跑出來我根本沒看到。
森林人100%責任
iamyau wrote:
依路權森林人為肇責主(恕刪)

+1
側邊車就等於螃蟹車
好像不適用於 未注意車前狀況
小鴨有機會無責
小鴨真雖在台灣有3成肇責
在歐洲日本無責
小路衝大路就是全責
確實就算注意了前面路況,
也閃不過這種橫面而來的!
車禍鑑定有可能森林人全責全賠!
講話還以為全世界要讓他? 活該!

weaber wrote:
+1側邊車就等於螃蟹(恕刪)
引用:
中市警局二分局交通分隊初步研判,雙方駕駛都沒有酒駕,肇因初判為「森林人」未依規定讓車,「小鴨」未注意車前狀態,

小鴨真衰,在車道合規直行,
遇到神風,
還中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態。
Nightmareseal wrote:
他見到小鴨衝過來,還心想對方會煞車,卻沒想到對方絲毫沒有煞車而撞上


他見到小鴨衝過來,還心想對方會煞車,卻沒想到對方絲毫沒有煞車而撞上

台灣駕駛人很典型的以為他會讓我 , 基本的主道幹道先行駛權都無法分辨阿捏馬模哈都阿
Nightmareseal wrote:
他餘悸猶存說,他見到小鴨衝過來,還心想對方會煞車,卻沒想到對方絲毫沒有煞車而撞上

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嗎?
把駕照燒掉吧
實在很想問,誰來賠償孔廟的牆壁還有人行道?????
每次這些車禍人造成的社會成本難道都是大家攤.......
小晨勃道尼 wrote:
小鴨真猛,軟頭裝硬屁(恕刪)


美式攔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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