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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車禍

HermesParis wrote:
過失傷害(恕刪)


台灣的法律很奇怪
萬一對方有個萬一
我就是「過失致死」

所以現在對方已經確定腳踝因為被她自己的機車壓著受傷
我已經是「準傷害罪」
半年內她隨時都可以告我「傷害罪」
這一點法律常識我還是有的
雖然我真心認為她這樣襲擊我
跟蹲在路旁等我再衝向我的車子沒兩樣
我根本來不及閃躲
但是在台灣法律面前
我完全是挨打的份
即使日後書面清清楚楚和解了
她一樣可以半年內提告
和解了我也不一定會告贏

中午有朋友打電話來關心
因為路過有看到我
我都不敢說是對方的錯
因為對方受傷了
而我卻沒有受傷
不管你要不要出險,
建議事前先通知保險公司,
有的保險公司不太喜歡中途告知並要求出險,
因為有的事主經驗不足容易壞事,
會導致保險公司不一定救得回來。

每年繳這麼多保險費,
出事卻不喜歡使用保險,
這邏輯我也是醉了,
那你生病是不是也會自費看醫生而不用健保呢?
wete wrote:
樓主我覺得你真的很有(恕刪)


賣田賣地當然是開玩笑的
我也是要等對方態度
我覺得不好我就不囉嗦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了

如果對方態度良好
我包個紅包和解
在台灣開車碰上機車真的輸面比較大
聽起來不可能無肇責,說不定初判表出來樓主全責都有可能,而且對方還有受傷,基本上就看對方心情了,運氣好包個紅包解決,不好賠個幾萬也有可能,雖然說車子初步判斷沒事,但都倒下壓到腳,有些狠一點的人說傷到機殼或龍頭歪掉要個幾萬修車都有可能的,不過還好樓主有保險,如果要賠太多至少還可以出險~~
我能理解樓主的心情與想法!
因為是自己碰上去的,對方也受傷了,加上自己的車子也沒大礙,所以不想出保了。
我的經驗告訴我,首先,你應該包個小紅包,帶個水果去看對方一下,這樣做就是有表達關懷之意。
接下來,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處理不下來,那就走調解了。
通常,這種小案件,保險公司都能處理下來的,請放心吧!
我之前遇到的,還打石膏呢?
而我額外就包個2000元,再加帶水果去看看,其他的,就全交由保險公司去處理。
若樓主遇到明理人,應能順利圓滿處理好的。
辣比洨腥 wrote:
不管你要不要出險,建(恕刪)


看了大家的建議
我當然決定還是先到警局報到做完筆錄
接著就拿著單子去找保險公司了

保險公司就在我家附近
明天正好是今年保險期最後一天
過去嚇嚇他們
johnwu1972 wrote:
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處理不下來,那就走調解了。


大神您真神準
我也是這麼打算的
連紅包金額您都猜到了
ranking777 wrote:
小弟今天早上開車上班(恕刪)

丟給保險,車回原廠處理,
原則上你是直行車,你有優先路權,
對方不用理他,丟給保險處理,
最怕這種不怕死的,要小心對方死要錢,
一毛都不要給走法院基本上他也拿不到錢
只要你有保險然後出事了,就一定要打電話知會保險公司,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自己出關心傷者,賠錢則交保險處理即可。一點都不麻煩。
kan9938 wrote:
最怕這種不怕死的,要小


這是我一直維持投保車體險的動力
遇到死纏爛打或地痞流氓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畢竟我們飽讀詩書
但很多事老師都沒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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