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分局提醒,各位駕駛人應遵守號誌和標線規定,避免車禍發生,另外在行經路口時,也應該放慢速度,並注意前方狀況,確認安全無後再行駛經過路口。」
我覺得要嚴格執行:一、速限,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之一。每超速一公里罰一萬!二、酒測,也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之一。每超過0.01罰一萬。三、很多死亡車禍,是快遞貨車在路邊臨停。大貨車剛好經過,慘劇就發生了。快遞一定要規定雙人,另一人指揮交通。快遞公司賺那麼多,不用承擔社會責任嗎?
在台灣限速50公里,很多車會開到50幾,甚至60公里。如果你真的開50公里,你會發現後面的車不斷的超車。連汽車駕駛人都不在遵守交通號誌,你們一堆機車騎士是在吵心酸的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