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1974 wrote:不知因為請病假,扣全(恕刪) 這帳號也是樓主的?實質損失指你平常每個月不含加班的薪水 在休養期間實際上到底損失多少,例如 你本來每月不加班薪水3萬,有加班為4萬,要以不加班來計算(因為每個月能加班多少天是不可控制因素非絕對固定加班),然後你受傷3個月,那原本這3個月應該有9萬薪資的,看實際損少了多少,給法官看帳本看數據。至於你說的考蹟那些是未來損失,重點是休養復原的損失有多少,法官不會鳥 那個未來損失部份,所以從精神賠償 那來請求吧。
我大概在暑假左右,等紅燈時被人從後面撞下去,撞到就跑,初判表結果我是零肇責,對方還是肇事逃逸,對造完全沒有出面,送到調解會的所有流程也是我跑的,這當中警察的態度也很有問題,投訴到政風處一樣沒有處理好。對造全部都說交給保險。真的現在只要有錢保險撞人都沒關係。
http://www.minjan880.com.tw/ 明健執行顧問有限公司有1個不用上法院的方法可以委託明健代替你去調解委員會代位求償及向對方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時,能將你所有可以申請補助的權益都申請,會比你只是拿收據跟診斷書申請更多錢阿。它們固定收3成賠償金,要簽委託書,若討不成則不向你收費及能討的費用太低也可能不接受你的委任等收到賠償金,它們會先轉帳給你,再要求你給他們3成的傭金。朋友媽媽骨折本來幾10萬費用,沒想到明健幫他向強制險公司討到100萬抽30萬它們有專業法律顧問,只要他們願意接受委託,那你就能省很多時間不用自已來處理,我只是介紹其中一間,你也可以看其它家代位求償公司。我在車禍傷好後,就作了一堆功課問人及研究 ,為了將來保護自已和家人作準備。
你第一次車禍,真的要求太少了我第一次車禍也是對方賠了一萬等我好了以後 之後出社會了真的發覺要太少了 第一次都會很好商量 很容易就原諒對方其實面對可惡的人根本不用替他想如果你真的要求那麼少日後你一定會後悔…
peter huang810335 wrote:10/30發生的車禍...(恕刪) 1.提告記得民刑事二項及駕駛和公司都告 六個月內2.公司車沒保險(連強制都沒有我是不信啦)3.求償部份是還OK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