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驚悚死亡車禍 南投單車阿伯綠燈起步橫越砂石車慘遭輾斃

鄧龜 wrote: 每次都是大型車的視野死角、內輪差,已經多少生命不見了,難道不能強制大型車加裝盲點偵測嗎?


錢的問題,現在大部分都有裝死角鏡頭,如果又要連動自動煞車,那車基本上要重買,都是500~1000萬以上

有保險撞死人,自己再貼點錢,家屬通常會和解,和解後很大機率緩刑(酒駕撞死人也一樣),有時可能會無罪。說個現實點的,被大車死角輾到的族群,從判決結果來看,命大部份都不是很值錢,這幾點看來 買新車根本不划算。

所以政府除非強制沒自動煞車不能上路,不然別想了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想太多~早在車種歧視...(恕刪)


你才想太多咧
開始實施的那幾年我都還在騎車上下班
根本就沒像你說的那樣

我自己都還記得
因為原本是一段左轉突然被改掉
一開始不習慣、也不想浪費時間
所以很多人都會採迂迴方式代替兩段
我自己就也曾這樣

如果像你說的早實施了
我們根本不用不習慣
我覺得被害人是砂石車司機。
這是在衝沙洨。
狼0223 wrote:
草屯草溪路24日下午3...(恕刪)
silentcat wrote:
如果像你說的早實施了
我們根本不用不習慣


我講的「歧視」是開四輪的看到兩輪就會覺得兩輪低等 的這種歧視

非現在所指的系統性的歧視
唉,被撞死是很可憐,但是為什麼死前要害人?那樣騎車也是違規。那卡車司機完全看不到這位老伯的,一定也不是故意,但是這下又賠慘了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一輩子被洗腦,不懂得甚麼叫做左轉靠左,最終只能用生命作為代價

腳踏車可以待轉
更安全喔
abcchen wrote:
腳踏車哪時候可以比照(恕刪)


您說得好

大約六年前,101大樓旁信義路人行道規劃自行車專用道,

但是現在很多自行車騎士,在新聞斷章取義的播報下,誤認為可以隨處騎上人行道,

導致在人行道上與行人爭道,甚至惡意衝撞,吆喝行人讓路。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我講的「歧視」是開四...(恕刪)


也許有、也許沒有
但我自己騎機車、騎腳踏車是沒特別感到被歧視
如果你有、或許是有其它原因?

(好奇,你開車時也有歧視二輪嗎?我們都知道你也有開車)

不過話講回來
就算都有歧視好了
以事實來講就是並沒有早就自動實施
以前那個年代
機車可是像螞蟻般塞滿車道最前方準備左轉呢
abcchen wrote:
不忍講了....腳踏(恕刪)

要不然你來說說阿伯要怎麼過馬路才對?
不忍講就不要講
這個腦袋是在想什麼啦!
還是根本沒腦袋??
撞到他有夠倒霉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