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龜 wrote: 每次都是大型車的視野死角、內輪差,已經多少生命不見了,難道不能強制大型車加裝盲點偵測嗎? 錢的問題,現在大部分都有裝死角鏡頭,如果又要連動自動煞車,那車基本上要重買,都是500~1000萬以上有保險撞死人,自己再貼點錢,家屬通常會和解,和解後很大機率緩刑(酒駕撞死人也一樣),有時可能會無罪。說個現實點的,被大車死角輾到的族群,從判決結果來看,命大部份都不是很值錢,這幾點看來 買新車根本不划算。所以政府除非強制沒自動煞車不能上路,不然別想了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想太多~早在車種歧視...(恕刪) 你才想太多咧開始實施的那幾年我都還在騎車上下班根本就沒像你說的那樣我自己都還記得因為原本是一段左轉突然被改掉一開始不習慣、也不想浪費時間所以很多人都會採迂迴方式代替兩段我自己就也曾這樣如果像你說的早實施了我們根本不用不習慣
abcchen wrote:腳踏車哪時候可以比照(恕刪) 您說得好大約六年前,101大樓旁信義路人行道規劃自行車專用道,但是現在很多自行車騎士,在新聞斷章取義的播報下,誤認為可以隨處騎上人行道,導致在人行道上與行人爭道,甚至惡意衝撞,吆喝行人讓路。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我講的「歧視」是開四...(恕刪) 也許有、也許沒有但我自己騎機車、騎腳踏車是沒特別感到被歧視如果你有、或許是有其它原因?(好奇,你開車時也有歧視二輪嗎?我們都知道你也有開車)不過話講回來就算都有歧視好了以事實來講就是並沒有早就自動實施以前那個年代機車可是像螞蟻般塞滿車道最前方準備左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