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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騎樓停車老問題,像極了愛情。

stoak wrote:
那不就"侵犯人民私有...(恕刪)


可以說時空背景不同了,畢竟屋主也享有租稅減免。
您知道透天的地價房屋稅與大樓有何不同嗎?
一堆騎樓封起來做生意或變成私有空間利用怎很少人討論?
王簡莒 wrote:
議題存在許久,屋主與(恕刪)

停騎樓還別說
路上就到處亂停了
advantage wrote:
我只想知道警察巡邏是在幹什麼?

警察眼睛都瞎了嗎?

什麼事情都要民眾自己檢舉!

那還要警察做什麼?

稅金小偷!




警察就這樣 我家這邊紅線停一堆車
警察每兩小時經過都無視 一定要打電話才會處裡
那巡邏的意義 散步還散心? 

有一次警察經過 我剛好出門被違規車擋住
警察看到當沒看到 還想騎車經過當沒事
後來我直接大聲叫了警察 這不處裡一下嗎? 還是我錄影自己處理??
大家都往這邊看 警察受不了旁人眼光 才開始找車主 

台灣警察 真的是 蔡依林的一首歌最能道盡 

歌詞部分是這樣的

別再自我催眠 假裝你沒看見
花招百變 應付你我覺得好累
我覺得政府應該立刻依照日本法規方式徹底公告執行

所有的車輛(包含汽車/機車/卡車/貨櫃車/聯結車)

一律須取得停車位證明才可領牌

已領牌者限期一年內補證明

這樣車輛持有數量保證馬上腰斬 , 路上行車馬上順暢 , 大家都有車位也不用去違規了
老房子還是要看當初建圖
我家一樓前方
你們所謂的騎樓其實是一樓專屬車位
有產權要繳稅
當初也被腦子進水的檢舉魔人狂舉報
看我們都沒事還告發轄區員警吃案
再告市政府包庇
搞到最後一堆官員警察在我家門口開會
所以要舉報請先確認清楚真實狀況是啥
不要搞烏龍~~
其實很簡單
私有騎樓被政府強姦式的立法要公用這問題只要政府原價收購回去當國有就可以了
完全沒爭議
不然連樓上同樣的騎樓面積也一起捐出來大家一起被政府強姦我想一樓屋主就不會有抱怨了
樓上的騎樓面積就可以拿來當作空中走廊或者空中停車場了
這有甚麼
我家隔壁一條路
12米停成剩6米
已經好幾年,都沒看過警察取締
advantage wrote:
政府有拿出什麼對策嗎?


只是多了一個二段式左轉,就有一堆SB玩「待轉大富翁」
鬼島專出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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