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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鎖車 明明是公共區域 政府的土地 求救!

CIADA wrote:
是這樣的 朋友在中(恕刪)


這棟大樓管委會要賠錢了。
wannaluna wrote:
看起來認定是公有
敢鎖就是強制罪(恕刪)


強制罪的客體是「人」,不是「物」。

樓主要跟該社區玩的話,去告發「竊佔罪」試試。
CIADA wrote:
每天停,每天報警。


好扯,直接報警處理,投爆料
曉得 wrote:
鎖車索款,是犯強制罪(恕刪)

照這篇文說的
鎖車只要不索取金錢就無罪?
hjfrank wrote:
私人土地就算了,
公共停車格還這樣搞,XD
莫名其妙! 亂七八糟!

這種〝劃地為王〞的心態非常可議,
管委會主委踹共!(恕刪)

大多透天厝門口的馬路(道路用地)和後面防火巷的地,產權真的就是那間透天厝的。大樓也不例外…

很多門口前的道路都是私人土地的「道路用地」,還沒被徵收。

因為是道路用地,地主不能佔用或阻礙他人通行,也賣不了多少錢,不是建地,也不能蓋起來,某些建商會買「道路用地」做獎勵容積率。

所以,把機車鎖起來,是有點卡在灰色地帶。
停車格是政府畫的,就不會是私人土地,

馬路是大家的,人人可以使用,

沒繳稅的人一樣可以用,

違法佔用馬路是流氓的行為,警方應該主動介入調查偵辦!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RentHA wrote:
大多透天厝門口的馬路(恕刪)


其實這種私人道路的來源 ,很多都是為蓋房子自行退縮的建築線路地(沒有路的地是不能蓋房子),那本來就是計入建築成本裡面的,後續房子賣了路地切割沒賣,最後人死了,子孫繼承最後敗光家產,就會跑出來說那是我家的私人土地 不准人通行。那種嘴臉的人我看了好多。歷史共業阿~~~~
另進出大樓必須要押證件,這是合法的事,

跟個資法無關。

但是如果將你的證件拍照、影印且公開,那就違法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沒有受傷財損
這種是一般都是不了了之
下次遇到
發動車子油門給他催下去
報警等結果~~
這會報警但不會提告,因為車子就在人家前面,提告自己就怕被找麻煩了,報警就好請警察處理鎖車情形,提告真的有點自找麻煩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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