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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魔人的重大決定

ace ventura wrote:
不要對號入座你認為你...還有檢舉開霧燈的..(恕刪)


對於開霧燈這件事情~~我覺得應該要檢舉,但影像一般很難清楚
霧燈不是日行燈~~霧燈不是日行燈~~霧燈不是日行燈~~很重要說3次
就是有群人智商不高,老是以為霧燈很低不會反光,可以當日行燈用
顯然被討厭的事,不全都是不好的事。
以目前的現況而言,吾人覺得檢舉比例還在合理範圍以內
王簡莒 wrote:
大家相當討厭被交通檢舉
這問題吵不完。
基本上檢舉魔人大家都討厭,
就有一些人自以為正義,打著違規就理虧的高傲態度回嗆。
我先說,我沒被檢舉過,而自己也檢舉過別人。
大部份人包括我都同意正當的檢舉是良性的,
有些違規影響他人甚至危害他人,有些違規有危險可能的疑慮。
這些都該檢舉,像闖紅燈啦、不打方向燈啦。
但檢舉魔人則是以檢舉為目的而刻意去檢舉,
例如特地外出去偷拍或整理自己的行車記錄器等。
當然這些如果以預防危險為主,個人還是認同的。
但不能否認之前有人檢舉機車騎到白線外被開罰實在太冤,那是連警察都不會抓的違規。
當那些人吵著檢舉有理的時候,為何不正視那些莫名其妙的法規或道路設計問題?
大家厭檢舉人,就是因為有時連自己哪裏違規都不知道。
在新聞報導前,多少人知道白線外不能騎機車?
檢舉魔人真那麼偉大嗎,嘴巴講為了我們的交通安全,放屁!呼口號而已
堅決支持!!!沒違規怕什麼檢舉?我也被開單過,沒有開錯啊,我也盡量不要給你機會.
不需要多說什麼
王簡莒 wrote:
經過論壇大眾的討論獲(恕刪)

依據你的發文內容,必須把那個魔字拿掉,不要把檢舉達人和檢舉魔人混淆,
讓人以為討厭和反對檢舉魔人的人是喜歡故意,惡性以及常態的違規爛人。
重大違規,影響安全的違規,連續違規,歡迎檢舉,但檢舉魔人是為檢舉而不擇手段檢舉。

樓主說的根本就不是許多人討厭的檢舉魔人,像台中的那個人才是,
像我在回家山路遇到的故意影響交通龜爬(限速50和60路段故意開錶速30幾)當長長的路隊長,
後面跟一串之後再假裝靠邊禮讓設陷阱檢舉別人跨雙黃線超車的才是檢舉魔人,
是生活無趣,沒有成就感,必須靠不斷檢舉別人來獲得滿足感和成就感,比較像是有心理疾病的人,

樓主的描述顯然不是魔人,當然如果樓主除了本文說的檢舉內容,也有如我這段說的設陷阱檢舉別人,那麼魔字就當之無愧了。
酷里斯帝 wrote:
這問題吵不完。基本上(恕刪)

究竟是用路人根本部不懂標線號誌的意思?還是歸咎於不合理的道路或標線設計?

雙白線與雙黃線是不是不能變換車道,有些駕駛就是快到路口才想到要直行,跨線被檢舉後才在機機歪歪。

地上劃設“禁行機車”四個大字,就是有機車會去騎,後面沒汽車時其實我覺得真的無可厚非,不過後方若有汽車在通行時若被檢舉就不要嘰嘰歪歪。

因為不合理的道路標線設計被處罰,為什麼大眾不去反應交通局呢?這就是台灣人只會嘴巴說說,不會身體力行的改變!睡一覺就忘了。

明明路邊畫的是紅線,駕駛人要停車要長眼認命嘛!越接近路口紅線影響到的人越多,也就是說你被檢舉的機率超高!時段也是一樣,上下班時間在路口停紅線、併排,就為了你寶貝家人的用餐問題?那台灣守規定的用路人都是腦殘?一定要讓你?收到罰單也是很剛好啊!

違規真的誰都會,檢舉大多是『人』的問題!不要侵犯到別人的權益就一切好談。
Yaude Huang wrote:
但台灣的紅綠燈也太笨了
如果直行方向沒車輛 有車輛要轉彎 也不會自動變燈讓車輛通行


這過半的立委不立法才是萬惡根源

行政人員如果亂搞智慧化,到最後出事也是算在他們頭上,好好的當一事無成公務員就好了,何必亂改呢
王簡莒 wrote:
究竟是用路人根本部不(恕刪)

這個問題所以會吵,是二者每次都著眼在不同的地方。
你們提的都是我們認為本來就該檢舉的,
但我們所討厭的又是另一種情形,你們何時才會搞懂?
立場本來就一樣,這也要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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